
不可以公佈
因為涉及法律問題~反而對自己不利
我覺得既然已經走到要離婚的這一步了
要先懂得保護自己的權利
沒有必要讓他們這麼逍遙快活
若有有利的證據他們有暗通款曲
那就一狀告到法院並訴請離婚
拿到該有的贍養費
讓那沒良心的負心漢知道妳不是好欺負的
真的很替樓主感到遺憾...
不懂得珍惜妳
是他太愚蠢
不懂得愛護妳
是他太無知
請妳原諒他的愚蠢和無知
僅管他是多麽的自私和可惡
但轉個念頭想想
從今以後
妳可以不用再面對一個愚蠢又無知,自私又可惡的男人了
儘管讓他浸沉在淫慾的世界裡自生自滅吧
妳只不過失去了一個不愛妳的人
他去失去了很愛他的女人
說起來損失比較大的是他
調整好心情,轉換個跑道出發吧
現在妳擁有的是更寬廣的一片天空
不妨放自己一個假,將一切的不愉快拋諸腦後
去旅行吧~跟著自己的感覺去旅行
用不同的心情,不同的角度,去看看妳所熟悉的世界
說不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就算公佈姓名又怎樣, 只是讓你更難堪 ......
當然啦, 離婚時能拿的就拿, 雖然不能解決問題,
但女人買東西的時候多少可以忘掉一點不 happy 的事, 尤其又是花外遇老公的錢.......
サブリイナ.... 花田一路說 : "愛" 就是甲伊摟呼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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