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tboy wrote:
以前關注過你的文章,因為覺得你能夠用很幽默的方式,把事情寫下來。
也很替樓主感覺很不值得。當然很多事情小弟也不方便說什麼,但是至今你感情也有好歸宿,值得替你開心。
不用管別人怎麼想,至少小弟我個人覺得,你做人算是有情有義了,也做人很厚道了。努力堅持下去吧。
至於你那不幸的EX-Girlfriend,可以同情,但是不能瀾情。很多事情是她自已做錯才會有如此的結局。
雖然他自已想不開,但問題並不是你所做所為造成的,你用不著有任何內疚或者過份同情的態度。
至少我看到樓主想替那女孩子要回那三十多萬這份心意,我也覺得這不管是朋友或者陌生人,應該做的。
至少你那個爛人的「表弟」,給他難看吧,不然叫他私下簽下本票,替你前女友要回那三十多萬吧。
雖然她自已做錯事,也強烈的對不起你,一個女人落得人財兩失,你幫了她也算是做件善事了。
但切記一點~可以幫她要回錢,但是絕對不能自已拿出錢來幫她,這是原則性問題,我相信你也明白。
這種「表弟」你放過他,會有另個可憐的女人再度受騙,沒替你ef要回公道,也實在沒天理。
祝樓主跟小律師能好好的走下去,要遇上一個如此不錯的女人,我想求也求不來,不是嗎??
不管如何,願樓主事事順心。
真的很謝謝你的關心~
也很謝謝你的建言~
真的十分感謝~


,心裡想起XX人生的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