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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fs1013 wrote:
我故意說找一位男男或女女交配的人出面,其實是想提醒妳,大家都是因為父母親有生殖功能才會在這裡。人類還有沒有其他用處? 問題太大,我不知道答案。不過生殖功能一定排優先,否則不會有我在這裡跟妳討論。

現在只結婚不生小孩的夫妻很多(就是頂客族啦~~~)
結婚已經不單純只是為了生小孩而存在
生小孩是結婚中很重要的部分沒錯
但承認同性婚姻,難道就會妨礙一般夫妻生養小孩嗎=_=??

我前幾天在公司看到一張傳單
是反多元成家的聯署單
上面寫得這法案一通過,大家都可以合法多P,不用對一個人忠貞

明明也是兩個人在確定自由意識下對對方忠貞,不可以再有其他對象
為什麼要反而把這個汙名化=_=??

一個男的對女人很花,大家好像覺得男人就是這樣正常嘛
一個男的對同性圈子很花,大家覺得十惡不赦該下地獄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

同性戀起源在天生基因的問題

一般人搞外遇,難道要學成龍 " 我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 ?
所謂社會秩序是隨著時代不斷在改變和進步的。

沙烏地阿拉伯還法律禁止女人開車說,你覺得如何?
沙烏地阿拉伯的也覺得女人開車對社會秩序會產生衝擊,你贊成嗎?

我很好奇,現在開放同姓婚姻的國家那麼多,他們的社會是付出了什麼沉重的代價啊?

加拿大倒了嗎?社會一團混亂了嗎?




舉著道德的大旗亂揮舞之前,也要好好思考一下。




Irene1058 wrote:
那請問裸體逛街 傷害了誰 ?為甚麼不被允許?

一夫多妻, 又傷害了誰 ?為何也不被允許?

回頭來說 ,同性戀的行為並沒傷害任何人, 所以 別人無權干涉,

但是如果因此主張享有同性婚姻的公民權的話 ,就像一夫多妻的人一樣,私下娶三妻四妾沒人干涉,

但一旦要求一夫多妻婚姻合法化,

就不是個人的事了, 因為會對社會秩序產生衝擊,

整個婚姻的意義將重新被定義 ,

為了少數人 ,而讓社會付出的代價太沉重了.......(恕刪)
Life will never do without Hi-tech

fs1013 wrote:
拿重型機車爭取路權來比較。

大家說,高速公路已經嚴重塞車,妳肉包鐵再上去有可能造成自身、他人的危險。這樣好了,我們另外給妳造條重車專用高速公路,一切規格、規定都比照現有高速公路。然後妳說不行,我也有繳稅、一樣努力工作、憑甚麼不讓我們上高速公路? 你們這樣是歧視重車騎士的平等權利。
...(恕刪)


先說了,你這個比喻其實完全不適當,因為同性婚姻對異性戀婚姻並不會造成任何傷害或危險,與重機上高速公路不同。

如果硬要比擬,應該是同樣是車子但不同品牌,現在高速公路已經很塞了,所以現在要開另一條高速公路,並且限定開國產車的人不准上舊的高速公路只能開新的高速公路,你覺得國產車的車主會不會覺得這是歧視?

而且請問100萬人申請結婚跟110萬人申請結婚會造成互斥(塞車)的狀況嗎?如果沒有,這個比喻真的是完全不知道從哪裡比喻起耶...

另外這已經是21世紀了,現在人結婚或是發生性行為都不只是因為想要生小孩,多的是只是想找個合法有保障的終生伴侶,所以請不用再執著於繁衍這塊了。更何況依照科技技術的進展還有社會法律的修改,無論是透過代理孕母或是精子銀行在國外多的是同性家庭已經有自己的孩子。


Irene1058 wrote:
但是如果因此主張享有同性婚姻的公民權的話 ,就像一夫多妻的人一樣,私下娶三妻四妾沒人干涉,

但一旦要求一夫多妻婚姻合法化,


你還是沒有回應我的問題:在沙烏地阿拉伯認為女人開車是不道德的,
請問在台灣女人可以開車的現在,你有看到一堆人裸體上街或是付出什麼道德上的沈重代價嗎?

如果沒有請問你的類比是不是完全不倫不類?
同性婚姻怎麼會與大眾無關呢?一旦同性婚姻通過, 整個台灣社會受到的衝擊將包含下列幾個面向:

一.顛覆家庭倫理:
除了婚姻的意義將重新定義之外.一男一女結婚之後 ,所衍生出來的一些親屬關係,如大舅子,小姨子,
舅舅,阿姨,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等,也將重新定義.
首先做長輩的到底是得到了一個男的媳婦,還是一個女婿,
被領養的小孩將如何稱呼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一整個的家庭倫常都亂了套, 真所謂
父不父,母不母,子不子.這些難道都與大眾無關嗎?

二.破壞公序良俗:
這是一道看不見也摸不著的道德防線, 也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基礎.
例如 裸體癖者再怎麼強調人權 ,也沒辦法主張裸體逛街,裸體上班,裸體搭公車吧.因為只要跨越了
這條防線 ,就是妨礙善良風俗,
又如 一夫多妻 ,或一妻多夫,能說他們沒有妨礙別人,所以就該婚姻合法嗎?

三.侵害兒童權益: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才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同性家庭之子女缺少兩性平衡之角色典範.有數據顯示
同志家庭之子女遭受到性侵害之比例較高, 學業表現也不佳,未來這些兒童的性傾向是否也會受到
扭曲呢?只為了少數同志的權益,卻要犧牲多數兒童的權益嗎?

四.誤導青少年:
同性戀跟毒品一樣滲入校園已久,現在的高中生普遍認為同性戀的行為是時尚的,前衛的,甚至還有同性
戀社團, 在青少年躍躍欲試的同時,政府又通過同性婚姻合法,豈不等於認可了同性戀的行為,一旦政府
背書將對同性戀的風潮產生推波助瀾的效應.同性戀人口大量增加,也表示愛滋也將大量產生. 男同志是
愛滋的高危險群(請參考疾病管制局的資料), 每年感染愛滋的通報人口中男同志就占了百分之69,
政府每年要花三十億來防堵及治療, 造成國家財政負擔,
這些怎麼會與我們無關哩.

綜觀以上, 請不要再說同性婚姻與我們無關了........

最後 即使如美國, 也才只有十幾州通過同性婚姻合法, 另外三十幾州可沒有呢.

Irene1058 wrote:同性婚姻怎麼會與大眾無關呢?一旦同性婚姻


我只覺得你能想到那麼多真是好笑
我人在加拿大卻沒看過這樣的問題
應該說
路是人走出來的
法是人訂出來的
至於大家該怎麼做
大家心中自有定奪
沒什麼好吵的

eltonstar wrote:
沙烏地阿拉伯還法律禁止女人開車說,你覺得如何?
沙烏地阿拉伯的也覺得女人開車對社會秩序會產生衝擊,你贊成嗎?

其實啊~背後的意義大概是男人怕女人心智視野一開,就不受控制啦

女人各方面一旦超越男人,會深深傷害男人的自尊
男人將女人視為物品,不能忍受女人跳脫男人的掌控
本篇的主題是〝聽聽看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結果理由講出來,只見贊成同性婚姻者一定要凹到贏為止,既然聽不得別人反對,那就圈圈內自爽自high就好了,何必上來討戰?

同性婚姻至今仍遠遠非普世價值。全國境內都承認的國家不過十幾個,而且都是人口數不怎麼多的國家,全部加起來的總人口數連世界人口的百分之十都不到。而就算是這麼些屈指可數的國家,也都是近幾年才在爭議很大的情形下勉強通過。縱使通過後爭議仍未停歇,正反雙方至今仍在拉扯,未來走向尚未可知。少部份贊成者一副反對者彷彿都是落後野蠻的教訓口吻,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同性婚姻既要打著自由主義的旗幟,高舉人權平等的大纛,遭質疑如若其他主張〝多元情慾〞也要搭自由平權的列車時該如何?無法自圓其說之餘,只能以氣急敗壞的指責他人以偏蓋全含混過去,完全無法提出相對的論述。也就是說,這是令其無法反駁的死穴。歷來同志遊行總無法與情慾多元明顯區別就可看出端倪。

只見那不到一成的承認同性婚姻國家,就認為同性婚姻已是先進的普世價值?眼中卻完全看不到九成以上的反對者?這不是以偏概全,什麼才是以偏概全?
PandaTsai wrote:
本篇的主題是〝聽聽看...(恕刪)


你說的很好!但是某些贊成方仍然不會聽進去,這給我的感覺就像是選擇性聽話,例如:爸爸叫自己的小孩子(大約1~5歲)要他在公共場合安靜,他聽得懂,也知道,但他仍然大聲喧嘩。

為什麼小孩會這樣!?因為想要吸引注意力。


我相信有本事回你文的某部分贊成者也沒幾個。
Aienfeile wrote:
我想跟你說,同性戀社...(恕刪)



別把我們原住民放進來,我剛好是高山族布農族!
把原住民跟同性婚姻法案放在一起,這完全是不同等級的事情。
希望你能明白,能生活在這塊寶島上,要感謝大多數的原住民。

我們所經歷的,比較起同性婚姻所經歷的,完全不能比。

AndreaDX wrote:
不好意思你舉這個例實在令我覺得好笑,完全硬凹!扯別國。
我們的國家不是美國,跟美國歐巴馬有啥關係?他說的話能決定我們國家或是其他未承認同性戀婚姻國家的未來?
而且他們的釋憲跟我們國家沒關係吧?!
假如你覺得美國很好,你可以考慮轉國籍。


你也幫幫忙,你真聽得懂嗎??

怎麼會沒關係??

台灣是民主國家,民主立憲,憲法有自然人條款,歐巴馬就是解釋自然條款,

台灣憲法,也有自然人條款,基本上..有自然人條款,都免不了釋憲這一關,

歐巴馬總統在解釋,你有沒有在聽丫?? 你是聽得懂,還是聽不懂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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