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

最幸福的 60 天 - THE END

muzika8026 wrote: 韓先生不回應是不想像馬總統的光碟一樣

這到底算不算政治文呢??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是個嘴砲咖 直到我的帳號中了一箭
好 希望會如你所願

多說無益 最後還是好言相勸

勿輕易誤觸法網 以免後悔莫及



話說某天我去師大夜市買宵夜經過一家門口回來po文之後




我電腦打開就發現...
...我小畫家功力不好
這次好像少黑了幾個數字
有沒有大大要幫我的..
來跟我要原圖吧
順便教我後製一下..
借這篇來教我一下好了..
啥派大星 ...小胖之類的

我收到這種類似恐嚇的pm後...
回他想幹麻之後就沒有在回我了...
另...如果他真的是我看到自稱鄉民的鄉民
那怎麼會煙抽一抽就走進去了呢?
去做婚姻諮詢嗎?

今口 月重 女女女
(今天出一張口一直吃 下個月就會變重 超過三個女人的重量)

我在幹麻?我再寫新詩阿...

這年頭連鄉民都不鄉民了
專業的鄉民只會站在黃線後面看
絕對不會走進去的....
生平進退如飆風 一睨人才天下空 獨向蒼天橫冷劍 何必生吾慚英雄
muzika8026 wrote:
好 希望會如你所願 ...(恕刪)


你真是有夠無聊!請問你是韓先生本人嗎?
你能代表韓先生嗎??
就算真的是污辱,也是污辱韓先生.關你什麼事???

要告就去告呀.哪這麼多廢話!
真的是很怪!?
這麼熱心地要幫人打官司!?

自從新帳號啟用後就火力全開!
而且只針對本篇文章?

這樣子就要構成毀謗 是有點難吧

你要不要先去問問律師告不告的成?

而且你是被毀謗的那個人嗎?毀謗應該是告訴乃論罪吧? 請問你是當事者嗎?
我愛Fiona wrote:
這樣子就要構成毀謗 ...(恕刪)


何況法官還會看情況呢~~

這種狀況我看法官也不是很想管...

可能要先判通姦罪之類的東西比較有可能喔..
muzika8026 wrote:
好 希望會如你所願 ...(恕刪)

真的嗎!!??既然這樣現在就去告啊(反正你很厲害啊)!不要在那故弄玄虛!
就教這位大大直接到警察局報案(這麼有錢可以自己帶律師過去),反正警察局的電腦也可以上網,
開給警察看,警察就會幫你作筆錄,連自己蒐證都免了,筆錄做完就會有報案三聯單,
直接PO上來,讓大家看你是來真的,不要在那恐嚇來恐嚇去,
看了火很大,一直說不關其他的人的事,可是一直在代替某人發言!!
又不知道關你甚麼事,如果你是韓..就大方的說出來,縮頭縮尾!!
快點!!別光說不練!!還有有閒錢的不止是你一個人喔!!

muzika8026 wrote:
你們拱他打官司出庭你幫他出錢嗎


基於版大所陳述的言論,還有新聞所提供的訊息
我個人認為這個種姦是個禽獸不如的敗類

若照你這種說法,那陳某某就可以向所有刊登過「貪污」的媒體、名嘴提告了?
因為在法院定罪前,「貪污」這兩個字就可以構成誹謗了,不是嗎?
所以說過他「貪污」這兩個字的人,通通有罪?

傻孩子...
你可以去向樓主提告,因為他散播關於韓勝x本人不實的消息
造成他名譽的損失
並要求樓主公開道歉、重新於01發言改正他人對種姦的觀感、甚至登報
到時自然會改變我對這個人的評價

但你現在無權要求我改變我個人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
還有對這個人的評斷
這影響了我的自由意志,並讓01網友心生恐懼

奉勸你先回去了解什麼叫「公然侮辱」、「誹謗罪」
不要律師說「可以啊,告告看」
你就傻傻的炮火全開
他只是要賺你律師費而己



還有版大要打官司我可以幫他出錢啊,為啥不行?
要出多少該不會你又要管了吧?
hi..
名片我建議你拿掉比較好..
可能會為你帶來麻煩..等..
我是局外人,
也不方便多說什麼!
我有一個問題想要請問你~~
在這十年的感情中,
曾經有對其他人心動過嗎?

我覺得失去或者發現是時會很痛苦,
但是~~希望你平復過後,
還是會在遇見愛你及你所愛的人!
我能體會你的心情,
也期望你能快快恢復.......
不要因為這樣的事情,
害怕或不小心傷害女人..
加油啊~~
  • 14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