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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我覺得這整件事犯錯要承擔責任的
就是樓主個人
兩方人馬有不同價值觀來量測
自己心中的善及行為
為了她吵起來
真的很不值得
我站在謹慎小心的立場
也是因為個人家庭遭遇
從小看著父母被倒會的人欠債
兩手一攤沒錢還
哭窮就沒事
結果父母從早忙到晚
做到手都變形了
幫人還債
所以我對於這型的人真的免疫了
但被欠債的人沒責任嗎?
我認為是有的
歷史重演就是人不肯記取教訓
其實網路上彼此不認識
肯立字據借款的
已屬於大善
但樓主非"捐"不取
這點心態就值得注意
言盡於此
大家再留意後續發展吧!
真的好精彩
樓主打到01應該萬萬沒想到有錄音吧

但樓主說不會再回應
應該沒法讓錄音檔出現了


繼續支持樓主花錢 好心人結帳



從石頭擠水 wrote:
請仔細看我700樓...(恕刪)


希望不要人間蒸發....嗯嗯(很中肯啊~請記得)
還有為何假設後還要被假設的人解釋,
那不是詭辯人人都可以假設了?
不過假設這種事。基本上還是人性本善,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往壞的假設,
會讓我走到已經偏了,那麼被假設的人可能要先想想了。
您覺得是就好,我想有更多人可能對您保留法律追述權,
我的假設也從來只會說一次,以後除非太超過,不然往壞的假設會更多....
=====================================================
樓下的,我想我自己經歷過那麼多次網友的各種善意惡意舉動,
自己內心早有一把尺在,我很明白那也是站方說的,
但我有時候也很搖頭,為何那個冠冕堂皇的說詞下,
不能對於走偏的某些遊走規則的人一些戒惕,之後只是教人更遊走邊緣罷了?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各位會員好這是服務...最後再次提醒各位會員,無論是站在什麼樣的立場,都請在發言時多想想一分鐘再將文章送出儲存,意見不同,更應該和平理性的進行分享、討論。
也請各位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如果發現彼此的意見無法互相交流、無法被對方接受,那麼請保留自己的想法、尊重他人的發言,對同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只是立場問題,不是對錯問題,不是非得要爭得誰輸誰贏不可。(恕刪)

hchou38 wrote:
希望不要人間蒸發....嗯嗯(很中肯啊~請記得)
還有為何假設後還要被假設的人解釋,
那不是詭辯人人都可以假設了?
不過假設這種事。基本上還是人性本善,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往壞的假設,
會讓我走到已經偏了,那麼被假設的人可能要先想想了。


我哪句話有說“要被假設的人解釋”

我是說他有再出來發言的自由

請提出證明, 證明你對我的指控

否則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做法深得我心,我也會備妥資料,到警局大家講清楚!!!
我在此說明我就是捐款者,別影射我是"詐騙"同夥,樓主是不是"詐騙"你們還沒證據?甚至沒經過我同意就PO我私訊的網友,別以為刪了就會"船過會水無痕",其實是"凡曾走過必留下痕跡!",哈哈哈!太有趣了。
這種要求一輩子沒見過 wrote:
支持樓主提告...
...(恕刪)
從石頭擠水 wrote:
請仔細看我700樓原...(恕刪)

天啊
你既不認識我 也不了解我
影射我是怎樣的人
還要我出來說明.....
邏輯上你自己要不要檢討一下

我並不是要找誰吵架
只是你們明明明白網路亂象是什麼
偏偏自己一直做 甚至挖坑給人跳
這樣對嗎
提出證據質疑 不輕易指控影射他人
論壇大家都混這麼久了 總該有點進步吧
親戚碰過被兩個人欠錢的,債務人都是擺爛不還錢,
其中一位,親戚氣到把帳單送給討債集團。
另一位,養5個小孩,後面又去騙了2個人,一個金額是百萬貨物,對方氣到要找他算帳。
所以樓主的情況不知哪一種,偷公款那條,本來要先還30萬,又說要拿來當生活費,我想是不是置之不理了呢?
1096樓說有人貼他的私訊
是我漏了什麼劇情嗎

Rschumacher wrote:
天啊你既不認識我 ...(恕刪)


對任何事我都只提出合理的猜測而已喔

網路上誰都可以這麼做不是嗎?

你也可以發表你自己不同的想法啊

這叫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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