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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洗腦 - 獻給所有急著想幫助身旁親友認清事實的人

數據看看就知道了~


99年曾訂貨參加人計155.6萬人,占參加人總數27.17%,較98年增加0.94個百分點;99年曾領取佣(獎)金之參加人計81.9萬人,占參加人總數14.30%,較98年增加2.15個百分點。平均每人獲得佣(獎)金2萬8,277元,較98年2萬9,819元減少1,542元。資料顯示,99年傳銷參加人數、實際訂貨及領取獎金的比率皆增加,但平均領取之獎金金額卻有微幅減少。


我錯了....

其實他們月薪有超過2000元
亞利安星人 wrote:
數據看看就知道了~9...(恕刪)



對呀,100年統計的數據如下
來源:公平會
"訂貨及領取獎(佣)金參加人數與金額增加:100年訂貨參加人計144.30萬人,占參加人總數56.97%;100年曾領取佣(獎)金之參加人計79.6萬人,占參加人總數31.43%;100年平均每人獲得佣(獎)金3萬零9元,較99年2萬8,277元增加1,732元。資料顯示,100年雖因修正參加人數之計算基礎,然訂貨參加人數與領取佣(獎)金參加人與往年相較,並無顯著差異。"

雖然訂貨人 比99年少,但參加人總數比例增高,想想看,一個產業 有1百多萬人參加喔!而且是實際交易,這是如何龐大的產業.
在分享 另一個數據
來源:公平會
"傳銷產業總產值及事業營業規模:100年334家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營業總額新臺幣(下同)654.30億元,較99年之608.95億元,增加45.35億元(成長7.45%);其中營業額10億元以上之事業有13家(99年為10家),其營業總額達420.11億元,平均每家營業額32億3,159萬元,與99年比較,10億元以上事業之營業總額較99年之366.37億元提升14.66%,超過10億以上之事業占全體營業總額64.21%,則較99年60.17%提升4.04%;營業額1億元至未及10億元之事業計有61家,其營業總額為186.55億元,較99年之192.08億元減少5.53億元,占全體營業總額達28.51%,較99年之31.54%減少3.03%。據上,足見傳銷產業營業額仍持續回升中;又營業額10億以上之營業家數比例雖僅占整體產業營業家數之3.89%,然其營業額可達整體營業額之64.21%,倘再計入營業額達1億以上之事業,其家數比例占整體產業家數22.15%,營業額卻高達總產值之92.72%,至營業額規模較小之事業,其總營收則未能突破總產值之10%,多層次傳銷產業之市場結構並未有明顯改變"

三百多家公司,創造出來 龐大的體系,這些人 都是笨蛋,因為 "月薪"只有2000元,(勞保局筆誤)勞委會要不要對基本工資好好說明一下!
比較有趣的事 下列統計數字

來源:公平會
"100年334家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參加人數共計253.3萬人次,經剔除重複參加二個以上多層次傳銷事業之人數,估算出100年底參加人數為235.4萬人,加入傳銷率(即參加傳銷人數占全國總人口數之比率)約10.14%,即平均每百人中有10.14人加入多層次傳銷。另100年之女性參加人計176.24萬人,占參加人比率69.58%,且觀察96年起女性參加人之比例,由59.13%成長至今年69.58%,此外,傳銷事業中女性占該事業全體參加人50%以上者共有275家(占82.33%),足見女性參加人為傳銷市場之主力"

我想表達的事"多層次傳銷"(直銷),這是一種工具,沒有對錯,只是如果要評論,需要更了解它!

iitsunny Chen wrote:
三百多家公司,創造出來 龐大的體系,這些人 都是笨蛋,因為 "月薪"只有2000元,勞保局要不要對基本工資好好說明一下!


天哥 , 你是來搞笑的喔 , 我相信很多人會希望傳銷公司來幫它們處理勞保阿~~

問題是

傳銷公司有那種LP嗎??

有的話你說一下是那間公司

你的問題是要去問傳銷公司 , 不是去問勞委會 , 順便跟你說一下 , 勞保局不管你基本工資問題 , 我還真懷疑你是有沒有被保過勞保 , 如果要抗議 , 記得要去勞委會 , 有申請過 ,警衛都會讓你在前面的小小廣場演戲一下 , 不要衝進去一樓打擾辦理勞保業務的洽公民眾就好

iitsunny Chen wrote:
我想表達的事"多層次傳銷"(直銷),這是一種工具,沒有對錯,只是如果要評論,需要更了解它!


我要表達的是 , 只畫願景不講風險那麼其心可議 , 很不幸 , 至少我還沒遇過有哪個搞直銷的敢跟我講風險
vincentcheng77 wrote:
天哥 , 你是來搞笑...(恕刪)


1.收回我的冷笑話,明確的回覆您,請看清楚,那統計金額叫"傭金"!
2.請說明"天哥"的定義,我可不希望被冠上不應有的代名詞.
3.謝謝提醒,因打字太快,將勞委會打為勞保局了,感謝你的指正
4.如要討論,拿出真材實料,別老是想當然爾!還是那句話,如要評論,請您先了解!


vincentcheng77 wrote:
我要表達的是 , 只...(恕刪)



請說明您願意為了了解"多層次傳銷"願意付出多少努力!
"風險"不是一句話,就可表達的,因為,每個人"風險"定義不同

iitsunny Chen wrote:
嗯,真是辛苦您了,對直銷許多人有錯誤的認知,所以信者恆信,不信者嚴加撻伐,所以您提醒的內容,是很難不被扭曲的!不過,我是認真的認為,多層次傳銷(直銷)還是會在銷售行為中占有越來越大的比例,分享一個統計資料
100年度統計_資料來源_公平會

"傳銷商品銷售額仍以保健食品為最大: 100年傳銷商品銷售額仍以營養保健食品為最大,計362.73億元(占55.44%),其次為美容保養品100.83億元(占15.41%),第三位及第四位與99年相較,名次互換,由其他商品(如按摩椅、骨灰罐、網路課程等)居第三位58.40億元(占8.93%),第四位則為清潔用品計34.04億元(占5.2%);四者計占營業總額84.98%。"

現在討論的,是光健康食品類,一年就有 362億 的商業行為,所以認為,應該不是有這麼多的笨蛋,在這市場吧!


大家是否發現,為什麼直銷大多是營養保健食品?為什麼幾乎看不到電子產品如電視,電腦等,有人認真想過為什麼嗎?因為電子產品很容易比價,多層次傳銷的銷售獎金是要分給很多人,所以產品特性需無法比價的商品為前題,這樣價格才可以拉很高,也才能把獎金一層一層分下去....
clarkz wrote:
大家是否發現,為什麼...(恕刪)


個人支持您的看法,另外,我想的是,因為保健食品的客群較具普遍性,且進入門檻較低,接受的年齡層範圍較廣,不管製造商,傳銷商,銷售人員,消費者都較容易接受.另外,市場接受價格結構來說,也較不易遇到"瓶頸"。
但是,提醒您一件事,合法傳銷的商品,價格不是胡亂要價的,也是有合理規範的.我所討論的,可不是"老鼠會"這可是截然不同的世界.

補充說明:
資料來源:直銷協會
"在實務運作上,一般來說,消費性商品因為可以一再產生需求,商品銷售較為容易,而較不易淪為主要以介紹他人加入為獲利來源的變質多層次傳銷(俗稱老鼠會)。另外,並不是每件商品都適合以傳銷方式來推廣,在公平交易法或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中,對於參加人之退出退貨都有明確的規定,倘無法遵照法令規定辦理者,即不適合以傳銷方式來推廣。想用傳銷方式來銷售商品,必須事先對多層次傳銷具有基本認識,更應充分瞭解現行法令規定,依法經營。
相關條文:公平交易法第8條"

我個人解讀,因為資訊設備,價高,進入門檻高,且對相關交易條件,不適合 退貨等因素,所以 以傳銷來銷售比較不可行.

iitsunny Chen wrote:
1.收回我的冷笑話,明確的回覆您,請看清楚,那統計金額叫"傭金"!


直銷領得不是中間的抽庸?難道還有月薪嗎?
公司有沒有幫你們保勞健保啊?勞退基金呢?
平均月領2XXX的事實你們敢跟下線說嗎?
老實說,
扣掉前5%那些賺大錢的,
剩下的有沒有1000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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