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兩個東西可以分開討論
疾病(disease, disorder etc.) 跟 污名化(stigmatization) 是兩個不完全重疊的東西
疾病是個人生理上或精神上的改變造成功能上的失能(dysfunction),因為失能所以需要介入,因此定義為疾病
污名化,則是社會對於得此疾病的人產生負面觀感
並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有被污名化的現象
污名化比較普遍是在精神疾病
單純的生理疾病比較少見這樣的現象,但也不是沒有
其實這種 stigmatization,是旁人對於疾病的不安感的一種投射
譬如 害怕被傳染、害怕不可預期的行為... 等等
或者,過度推論(overgeneralize)此人得病的原因,而刻板印象中的得病原因是行為不檢等(如 AIDS)
所謂 overgeneralization 就是:雖說有的得病人真是如此,但其實並不是所有得病人都是如此,但我們自動把"所有"的得病者歸於同因
其實很多人在討論時已經帶著 "同性戀=行為不檢點" 這個前提了。
也就是 "如果"同性戀是種疾病(以不能繁衍下一代當做是一種dysfunction來界定),他也是種stigmatized的疾病。
不孕症也不能自然繁衍下一代,但是污名化的程度就沒有那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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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構造上的性別(sex)與人格上的性向(gender)其實不是絕對一對一的
而人格上的性向其實不是那麼單一面向、那麼非黑即白
femininity (e.g., compassionate, gentle, and sympathetic) versus masculinity (e.g., ambitious, and aggressive, assertive) 是人格上的性向
女性人格特質在男生裡面也是有的人強烈,有的人中間,有的人微弱
男性人格特質在女性裡面也是有的人強烈,有的人中間,有的人微弱
這些特質的強度是一種連續程度,而不是yes or no
而女性特質底下其實又有好幾種不同的面向,男性特質同
不過這跟同性戀或異性戀的定義其實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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