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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放棄嗎?)這樣算是女朋友嗎?

axr6902421 wrote:
這叫做曖昧.在台北其實常常發生
每個月水電房租都是她在繳
我念大學時候的室友(共租公寓,三房,我住一間她住一間).
騎機車她會把我抱住
一起出去吃飯她吃我的碗我吃她的碗
兩人共用一杯飲料
兩人一起出遊可以同睡一張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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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台北,怎麼會遇不到?









01不給改暱稱,請叫我柚子 Blog: http://www.3cblog.idv.tw
bobo3035 wrote:
現在跟她單獨外出的機...(恕刪)

表白吧...感覺已經歹戲拖棚了!!!
男生...勇敢一點!!~~~不要怕失敗!!!

假如她真的是一個好女孩的話...
現在這樣曖昧的情況對他來講是一種折磨吧!!!
因為他根本就不知道你是否對她有意思~~~
她會想...都已經暗示你那麼多了...你怎麼還不行動...是不是你這男生只是對我玩玩而已...
假如她這樣想的話她就會開始對你冷淡...

所以...直接衝吧~~~找個機會好好告白!!
機會稍縱即逝阿!!!~~已經快沒機會了~~~快把握!!
媽媽反對....
那事情難辦了.....
用湯匙互相餵冰
還好啦

如果是用嘴巴含著冰
互相餵對方才是真正有意思

大維0840 wrote:
可能要潑你一下冷水哦...(恕刪)

大大真是一針見血(馮稀飯)~~


我覺得樓主要看自己的意思
真想把起來的話就把吧
反正這年頭說分手也不難!
一直牽著她的手不放開 她如果沒抗拒也沒鬆手
到晚上一個無人地方 氣氛要浪漫要夠好 讓她眼睛閉上頭抬起三十度
她如果願意這麼做 就親下去 然後雙手摸摸她的臉 深情的看著她告白

切記告白是一定要確定雙方感覺才能說
很多東西不說還好 一說就毀 行動為一切基本原則
千萬不要告白+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約她去看夜景(有車最好)...順勢牽她手...抱她的腰...聊心事....然後....
大哥你可進行下一步了,你們應該算是情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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