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hoho2099 wrote:
你也不用無限上綱
你的論點
舉個例好囉,女友去餐廳吃海鮮,但沒告訴你也有吃王子麵、也吃豬雞。然後你也能抗議女友不坦白交代,吃了什麼東西吧。
把坦白無限上綱到
要求對方交代所有細目
簡直就是想監控與掌控另一半的父權威權心態
只會令人十分厭惡
這是什麼爛比喻呀
你要不要乾脆說
"女友做夢,夢到跟金X5出去玩,但郤沒說裡面還有郭富帥跟C羅
所以要抗議女友沒有坦白交代"
這樣有沒有比你那個更好
還有,那叫刻意隱瞞
不是坦白
仆街的不倒翁 wrote:
那再請問大師
2人同意的約定(我們之間的這個約定還是女友提的....)
是要遵守?還是不用?
不管是何種"承諾"或是"約定",
如果約定了,承諾了,但不遵守
那還要什麼約定與承諾?
還有再請問你
你提到的"基於信任原則"
那依你的論點,這個原則是要建立於"謊言"之上嗎?
因為你信任我,所以我說謊沒關係?
是這樣嗎?
那再請問大師2人同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