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don168 wrote:
社會上所謂的歧視,...(恕刪)
同性戀是真的會得愛滋(HIV)的...身邊已經有男男的友人中(HIV)了,這不是歧視,是活生生的案件。
也是從肛交來傳染的,現在他們家人非常難過,患者會不明原因發燒,抵制力變非常差,每天還要吃一顆500元的藥。
如果大家有警覺心就不會只看愛情和人權,還要看衛生層面。
尊重他們是同志,但是不鼓勵此風增長。
卡卡的 wrote:
從同志議題完全可以確認台灣人思想落後歐美100年,無誤 !
.(恕刪)
ddr7011 wrote:
很簡單的一個問題
你贊不贊同「人,生而平等」?
big_man wrote:
同性戀是真的會得愛滋(HIV)的...身邊已經有男男的友人中(HIV)了,這不是歧視,是活生生的案件。
ddr7011 wrote:
說到腦補的功力你也不惶多讓啊
閒聊文都能被你歪成鞭屍文笑
文字是一種很有趣的東西
潛意識裡的念想
經常會無意識的隱藏在自己所寫的文字裡
但自己卻不自知
...(恕刪)
CcCManCcC wrote:也不算歧視
因為統計資料就是這樣
單位:件數 | 性侵害事件通報案件統計-兩造關係別 - 統計值 (105年 ~ 105年) | |||||||||||||||||||||
性侵害兩造關係別 | 直系血親 | |||||||||||||||||||||
縣市別 | 新北市 | 臺北市 | 桃園市 | 臺中市 | 臺南市 | 高雄市 | 宜蘭縣 | 新竹縣 | 苗栗縣 | 彰化縣 | 南投縣 | 雲林縣 | 嘉義縣 | 屏東縣 | 臺東縣 | 花蓮縣 | 澎湖縣 | 基隆市 | 新竹市 | 嘉義市 | 金門縣 | 連江縣 |
105年 | 136 | 39 | 81 | 79 | 56 | 44 | 7 | 32 | 10 | 61 | 15 | 19 | 15 | 18 | 9 | 10 | - | 11 | 7 | 11 |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