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mondfrank wrote:
各位好,小弟來此不是...(恕刪)
建議:
1.女人變了很難救得回來,更何況本性如此.
2.嘗過花錢不用自己賺的甜頭,欲望只會越來越深,除非斷了經濟來源.
3.離婚還有贍養費的問題,你確定付得起??
你不答應她也沒輒,
最好是小孩接會給你爸媽帶,房子過給爸媽,
孩子繼續給她帶只會成為要脅的工具,
從沒聽過有責任的老木會把錢用在自己身上,
直接斷了老婆的金援,
讓她試試"麥甲虎神嘎底蛤"的滋味,
如果這樣她還提出離婚就從了她吧,
不知不覺沒藥醫啦.
生活之下 存之上 wrote:
1.過太爽2.過更...(恕刪)
Irisxoxo wrote:
全職媽媽拿你兩萬塊你覺得很多?不用煮等於不用花錢吃飯?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