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走路習慣速度不一樣,google的7分鐘可能變成15分鐘,來回就30分鐘。那些只會開口閉口七分鐘=300元的人不知道平常是不是也這麼節省?還是只是看人吃冰喊熱?要省錢幹嘛不搭捷運?不騎車?花費一定比開車少啊?幹嘛買車?保險、保養、油錢省下來,全部改用走路或u-bike,連捷運也別搭,全部都拿時間換金錢,過幾年你就是億萬富翁了
下次你就光明正大的開進去停,然後跟她要300元停車費,看她是不是一樣大方、一樣開心?她肯定還是不爽、說你小氣,擺臭臉,對吧!錢只要不是自己出的都嘛很大方,扯到自己的還不是計較的要死。既然要給人家請、讓別人出錢,就得尊重他人的做事方法,這應該不難吧!不然你硬要人家停貴的停車位,就自己出錢嘛。這種女生我還會敬她三分,至少是言行一致的時代新女性。所以說這年代沒錢裝闊就別泡妞,我很識相的
我覺得你說到重點了.就是時間跟金錢的問題.如果樓主雖然說7分鐘就走到,但是如果找不到位子.繞來繞去吸廢氣,算算找車位的時間就不止了.如果樓主女友跟妳一樣不愛走路.就只是每個人習慣不同,跟性別沒關係.既然知道女友不愛走路,那就不要強迫人家走.畢竟是你要開車出來走走的.開車也不就是希望方便.不要讓方便變成不方便了.通常提議的人都會去規劃.特別週末這種戰區,如果是樓主提出要出來走走.那樓主可能日後要做點功課,其實google幾分鐘就好了.你女友不錯了,我有碰過氣到自己跳上公車回家的.其實都沒有 wrote:以樓主的案例,走7...(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