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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6年獅子女

冰水兒 wrote:
4:她不在之後,你就可以買跑車、換房子,等於她在的時候你根本就只有想到自己,而且對她心存芥蒂,無法真正對她好(猜的)...(恕刪)


除了這一點根本神邏輯以外,其他的還蠻贊同的~


Jordan111 wrote:
我說的照顧是指生活上...(恕刪)


咱也許看到問題的癥點了?~

簡單講,對方要的不是這種安全感,而是刺激新鮮感~


以上,結案~(/敲槌)

Jordan111 wrote:
彰X人...(恕刪)


樓主還好吧~

打出這三個字,除非念的都是對岸的地理,不然誰不知道在哪裡?~
000000000000000
女方在愛情中才會覺得自己是 something, 尤其是現實生活中不如意的情況下

有個嫩男友會凸顯她是 something 的重要性

你做的那些在她習慣後就是 nothing,

女方也會下意識躲避這些, 武裝成我不在乎, 因為這些都是她現實不如意的部分

激情過後, 女方進入比較的階段, 這個才是輸贏的時間點

人生就是修煉, 把感情看淡一點, 會活得比較自在
不需要這樣公布分手對象的資訊吧?這樣看起來你比較像恐怖情人,對方分手或許是對的,建議你適可而止比較好。
樓主,我以一個離過婚的過來人來告訴你,放開吧你會覺得海闊天空的。

前一陣子我回台灣認識了一個女孩子,一個長得很漂亮的女孩,她一直暗示我想跟我在一起,但我拒絕她,因為我大她十幾歲而我不常在台灣,她不到三十歲。

上周的某一天我到一間五星級飯店裡的義大利餐廳用餐見到一位女服務生,一個來自不丹的女孩子,她長得跟我們沒兩樣,具體說比我們還像華人,她笑起來很自然大方,完全不做作。昨天有位朋友由台灣來找我,在去機場接他之前我還特定先繞到餐廳去看看她今天有沒有來上班,我跟我一位同事說他今天晚上的任務就是跟那女孩子要到電話號碼,結果他老兄一進餐廳後就問其他waiters說你們那位不丹同事今天有沒有來上班,害得那女孩昨天始終躲得我們遠遠的,只好週五晚上再去一次了。
你說的劈腿部份和我看到版上的發文是一樣的,
她還沒離婚你就和她交往,你是事先知情還是事後才知?
你都還在期待她回來,這樣的人你還肯愛,就要有承擔苦果的準備,這樣的對象是你自己選的,就甘願一點吧
別太過分,適可而止喔!
公佈別人的資訊對你有什麼好處!
有種就公佈自己的資訊,搞不好像樓上說的樓主才是恐怖情人勒!

Jordan111 wrote:
現在住新...(恕刪)


小心個資問題!!!

除非樓主還想 "賠" 更大條一點~


為了樓主口中的那個她,值得嗎?……
回完文現在才有空再來看,
該怎麼說呢,
我認為大家說的他都知道,也都懂

以西方思想的邏輯來說
->原PO自己 "選擇繼續埋首在這情緒"

他自己的選擇,就順他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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