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nlyliveonce wrote:
不然給國家收走會比較好嗎?
就算不想要被國家收走, 你也還是有比被你那兩個兄弟拿走更好的選擇.
捐出去給你選擇的公益團體, 不也是一種選擇?
真是搞不懂你那單一的想法, 到底是誰灌輸給你的!
四葉妹妹 ♪ wrote:
『一直以來,我的想...(恕刪)
ionlyliveonce wrote:
如果不是為了要買大房子給我父母住,我早就不用工作了,我的錢已經夠我退休了。
我曾經想過給我父母一筆錢,然後一個人去環遊世界,找回自由。
家,像一個無形的枷鎖,我只是一個生財器具,一個別人退休養老的保障,
一輩子在幫人賺錢,別人還認為生下我是天大的恩惠,一輩子都還不完。
一直以來,我的想法都是反正我的錢以後也是都留給他們,所以沒差。.(恕刪)
大火快炒 wrote:
就很傳統的兄弟分家~...(恕刪)就很傳統的兄弟分家~~老爸都同意了!!但女兒有異見,,
樓主自己也再三強調,不要,不爭,不搶,的三不政策!!
還強調自己錢多多,可以環遊世界,,,
然後,,,上來高談程序正義~偉大奉獻~孝順持家,,,
這年頭誰結婚後妯娣姑嫂,還能住一起????
房地產是登記制,誰擁有合法登記所有權,誰就有權處理!!!
事情的真真假假,自然可以有請法律裁決,,,,,,
四葉妹妹 ♪ wrote:
樓主是說,要不是這些錢他全部拿去還房貸了 ,他可以自己花的很爽啊 ,怎麼你會把他解讀成樓主錢很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