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隆繩 wrote:只能說現在的女人,提倡男女平等要付錢時就是男女差別 要做家事時就男女平等 請加上"有些",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這樣滴因為我們周遭的女性友人要做家事還要自掏腰包付錢只能說現在有些女人,提倡男女平等要付錢時就是男女差別 要做家事時就男女平等
如果是上面有照片的那台,摩托車+行李箱功能的話,那台不錯!!!而且又有常出國的需要的話,買這個真的沒什麼,平時可以當摩托車騎,出國當行李箱用多功能,又能收納放玩具,滿實用的2000塊左右的東西,是在亂發什麼脾氣而且老婆買的是"他們的小孩"的東西,不是買老婆自己用的東西這位先生生氣很沒道理再來結婚了,不管房子是誰買的,或是登記誰的名字任何一方都不該叫對方滾出去結論:男方錯
Mirage-Ulysses wrote:我不認同,一咖算兩千...(恕刪) 「所以我一直很希望能娶到一名大概六千萬倍林志玲外貌以上絕頂聰穎(世上最聰明) 成熟細心單純良善 基因絕好(方能幫我的小baby達到最強的先天體質 我的基因不好)又因聰明絕頂 所以能看透塵世眾多虛假 自然在購物或是一切生活細節上 都能展現出最強的應變之道。最要緊的是她一生一世真心愛我 在意我!」我姊姊外貌不輸林志玲、身高一百七、知名學校畢業,人美、勤儉持家、心地善良、又專情,你要不要呢????重點不是外表所看到的,內在更是重要,才是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