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的緣份是累世休來的緣份,是善緣、是孽緣,都讓它在這被輩子裏完結。母親有他的因果需要去面對,也可能因此加諸在你的身上!但你只要記得一點,奉養母親是你的責任,但成年人的你,可以進孝,卻未必需要全然的順從。
看到版主母親這樣說,換成我,我會直接罵回去,罵說原來在你眼裡根本不管女兒會不會因此不幸福,眼裡只要錢,這樣我寧可去公證......其實這種事曾經也發生在我們家.弟弟很喜歡的一個女生,提親的時候對方要100萬聘金,我們根本拿不出來,也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在賣女兒,因此這樁婚事當然告吹.之後輪到我姊要結婚,我媽想起我弟那無緣的女友開價,也想有樣學樣要聘金36萬,結果是我直接對著我媽開罵,(當然賣女兒這種事我也直說)後來我媽也不敢在要聘金.等我結婚直接先說不準拿任何聘金,因為我們也沒任何嫁妝,一切都是靠我跟老公完成的婚禮......其實你應該分得清楚到底要聘金這種事是為你好還是為她好?為你好就不該這樣,你自己夠大也可以做主,有時跟媽媽攤牌不見得是壞事,至少讓她知道你不可能這樣做,要不然就自己去結婚.如果你自己有能力去籌備婚禮,自己付錢,這時最大的就是你媽媽不出錢只要錢,說真的有時就攤牌吧!呵呵,至少我是這樣啦,因為都是我出錢,所以要媽媽不准再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