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媽媽沒把公主教好。那有人嫁過去用公公婆婆的錢在享受。女人不照顧家裡及小孩公婆。那她嫁過來做甚麼。當武則天啊。現又想佔人家的財產。用別人的 吃別人的 睡別人的、家事又不做小孩也不照顧。那取老婆是要做神麼佣。是等著分財產嗎要在家養武則天。那還是離婚吧。整天被武則天欺負。
我需要的意見都在前幾頁有住在國外的網友或者在台灣有法律基本知識的網友得到了答案---後面這幾頁的網友---謝謝您們的指教---你們說的我都知道---姐姐就是個有公主病的女人---很多事情在文章說明的不很清楚--例如---姐姐根本沒有要家產---也沒有要離婚---是被逼的 ! 我想這是重點 !你們的指教我非常感激, 就這樣 ! 不用再回應囉---
AeroDavid wrote:「婆婆教訓有公主病的媳婦」...「有錢婆婆拿錢壓媳婦」...(恕刪) 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就算是英國的上流階層,也可能跟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土著做知心朋友。如果「近親則慢侮」、「仗財勢欺人」,那親人也可以拿刀互砍。現實社會如此,網路上亦然
看完我的結論只有一個現代的年輕人,真的是不懂什麼叫做 "輩份"什麼輩份該做什麼事,自己應該清楚長輩碎碎唸是正常的,想不到有人的媽媽會怕媳婦,兒子竟然還說老婆利害我想等我老了,我不敢留太多錢給兒子了到時兒子娶老婆後,來欺負我的老婆~哈哈我不如把錢留著環遊世界,來個眼不見為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