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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更新)[文長]沒結婚真的不要有金錢來往, 我就是一個失敗例子

lilice wrote:
當斷則斷..一開始對方只說100萬不是


一開始說100萬時,我已經立刻去銀行貸款,只是銀行手續也是要時間呀。
後來銀行也批了那筆貸款,不過是晚了幾天。我也有請求她晚個幾天,而後再加5萬當利息。結果她就開始玩失聯
那擺明就是迫我說房子分她一半。
說真的她跟本是早就算好的手段,就算以後人家問起,她也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是我提出分她一半
Elvis.h wrote:
一開始說100萬時,我已經立刻去銀行貸款,只是銀行手續也是要時間呀。
後來銀行也批了那筆貸款,不過是晚了幾天。我也有請求她晚個幾天,而後再加5萬當利息。結果她就開始玩失聯
那擺明就是迫我說房子分她一半。
說真的她跟本是早就算好的手段,就算以後人家問起,她也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是我提出分她一半

你到底有沒有請律師幫你處理呀?還是你只是問問律師,但根本沒花錢請求律師幫助你?律師這種錢真的不要省...
如果今天是本王來處理,絕對會跟她玩硬的,一切都用法律途徑解決,搜證讓法官去裁判,她如果能拿的走一半,那是她的本事,本王沒話講,否則不屬於她的,她一毛都別想拿到,本王告訴你,她搞失聯,可能是在計劃到時真的上法院時,她要反咬你沒跟她談 或 你不跟她談,所以你找她協調,要用存證信函的方式寄給她,逼她限期出來處理,處理時,律師也陪同在旁邊,讓她知道嚴重性,讓她知道你也不是好惹的,本王告訴你啦,如果你玩硬的,一切交由法院裁判,她可不見得會贏,再說公務人員,是很怕纏上這種事的,到時她為了避免上法院,搞不好會退讓好幾步,她可能是太了解你了,吃定你不敢走法律途徑,所以才跟你在那邊搞五四三的...
記得存證信函寄到她的工作單位去 這樣她才會想跟你好好處理
不管是男女都一樣拉
很多人都是可以共患難卻不能共享福的
我堂妹的男友也是
她們之前是同一間公司的員工,交往後也一同租屋一起住
感情很好,男生也很會做人(至少親戚們都很認同這個男生)
後來,男生準備要考公職,準備考試的那1-2年都是我堂妹負擔經濟
男生一考上公職,馬上在受訓時交女友,當時就劈腿
在MSN上面老公老婆叫著有夠親熱,我堂妹發現,只要求男生將這1-2年的花費還她
那男生有夠機車的,先擺爛,說沒錢不還
接著避不見面
後來是裝狠...
我堂妹說,若你不還那我跟你媽要..
男生接著用哀兵政策,要我堂妹不要逼他..要不然他會想不開
也不過十幾萬哩(因為那男生考試期間火氣一來都會摔手機..壞了又要我堂妹買)
我堂妹就來跟我求救
我當然是告訴我堂妹,他不會想不開的拉..跟他要
如果再不還,肯定會鬧到他名聲臭(公務人員嘛...嘿嘿)
後來~~也沒看他想不開,就乖乖還錢,我們就不計較了

我覺得你女友是過份了點,當然你也是傻子
要我,我會私底下找她談,頂多就是她投資和她買東西的錢用定存利息計算給她
不可能再多了,還要我把房子賣了給你市價的錢..賣房子不可能,要嘛你過來住呀
不要坑人坑的太誇張喔
誰不知道你搞什麼鬼,肯定也是在訓練時交到同時考上的公務員
如果再耗下去,我肯定會在你的公務單位鬧到你黑掉
且會讓你新男友不敢娶你...你準公婆也不敢要你..
時間多的事,一起來耗吧,但房子別賣嘿..
考上公務人員嘛....
吃人夠夠的人最可惡..不管男生女生都一樣

Elvis.h wrote:
========================9/16更新:==================================
先感謝很多網友的建議, 批評以及鼓勵

那女人依然是玩失聯,無論是傳簡訊或是打電話,她一律不回覆,真不知道她到底在計算什麼。
唉.......
律師的部是,我是有在詢問,可是礙於談話內容暫時要保密的關係,只能再過一陣子再跟各位說明...


因為我的愚蠢,弄得現在家裡每個人都無精打彩的... 每回家一次,我的內疚感就再增加一份
有些網友問我為什麼這樣一個女人我還選,
其實在我家裡時。除了懶做家事之外,基本上也算是個稱職的伴侶
她當時也不介意我薪水低(其實當時我們薪水差不了多少...),平常消費也會主動分攤。
互送禮物時也算捨得(當然我也沒有手軟...)
只是當公務員後才慢慢變質的,
在金錢的誘惑面前,一個人能夠變成多邪惡,多念險,真的不會有人知道

可能這就是人家常說的 "人能夠共患難,但不能共富貴"



那就順她的意趕快提一提一人一半分錢吧,如果真的怕麻煩的話,這是最快的,反之其他方法一堆前輩都給建議了應該多少有底了吧,房價不可能永遠都漲的,有捨才有得,整天在這邊提心吊膽的其他事恐怕也做不好.

cyyeyy wrote:
那就順她的意趕快提一提一人一半分錢吧(恕刪)


我也想一人一半呀, 我也已經提出了,
可是那女人還是繼續玩失聯 ...
Ago_go_go wrote:
當然如果你有認識黑道的人,可以請人去她父母家找人出來談判,最好把這種事情鬧到他家人親戚鄰居皆知,這種女人最怕這種會牽扯到家人的事情,而且通常這樣請人"喬事"費用,絕對會比你賣房子還要給她一半來的划算,要讓她知道,你沒這麼好欺負。

別傻了...請一群虎來趕一頭狼?
黑哥們要是知道開版的是這種可以軟土深掘的人
到時候整付骨頭都被吞下去...

Elvis.h wrote:
數字上是不算虧,可是兩年前的80萬不等於現在的80萬。

這樣的計算就到此為止吧..不然當事人也會跳出來說:4年前的青春你怎樣還我?
Elvis.h wrote:
而且,我想我父母最傷心的不是錢,而是那女人欺騙。

好像最誠實的就是她了..整件事來看
不過她是對自己誠實...不是對你
Elvis.h wrote:
當然還有我這不肖子……

即時能改!還有救!
Elvis.h wrote:
我也想一人一半呀, 我也已經提出了,
可是那女人還是繼續玩失聯 ...


直接殺去公家機關..(公務員也能玩失聯..?找死吧她..?

樓主..你的話跟你採取的做為..其實是不太相符..前面網友有許多建議..

除非還有內情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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