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滿分的女友。也只有不缺錢的千金才敢嫁你。一桌兩萬趕快辦一辦,來的既然是老闆,紅包也不會少,會回收的。別為了幾桌喜酒錢錯過一段好姻緣啊...direction12 wrote:我有個交往多年的初戀...(恕刪)
一桌8000現在連鄉下流水席都不止了!先衡量一下自己的社會地位 跟對方的社會地方再來說面子問題吧!做為女方家長我覺得已經120分了!女方都沒嫌你扛不起一個家了你憑哪一點嫌?就因為"男朋友"的身份?濫透了!
要住你家?ok,那你先去住她家,但她家又大(有錢人家都百坪以上),又漂亮又有傭人,住你家又,應該也不怎麼漂亮,又要當傭人,你一定說傳統是住男方家,Ok,要走傳統嘛,傳統是男生負責養家,請問你三萬七夠養全家嗎?你一定說可以呀,老婆一萬,小孩一萬,父母一萬,還剩七千自己用,拜託,人家吃頓飯就不止一萬了!既然你父母那麼嫌人家,就快放手,她值得一個大氣又成熟的王子,而不是你這個假王子,真青蛙!還有就算她外表不夠出色,但內心的美,比起只會挑剔別人的人好一百倍,有這種夫家,就算不住一起,也會整天被搞到家無寧日!最後,我是女生,也想要她電話,叫她快點來看這篇文章,快點看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