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到要求不要常往娘家跑就建議可以分手了
我老婆前陣子帶剛出生的女兒常回娘家
在婆家與娘家住的天數比例
一年中大約是7:5吧
雖然我媽有點怨言
不過還是被我說服了
你的情況會是連老公都一起唸你這一點
那還需要多問嗎?
不是說哪一邊的父母就比較偉大~~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包袱~~
我這樣跟我太太講:自己的父母自己就要顧
"我不會叫你去顧我父母,所以你也不要叫我去顧妳父母,你要顧妳父母我不反對,但是不可以影響到我們共組的家庭"
當然敢這樣講一定要有所本,就是我們夫妻沒有從各自的原生家庭拿任何的財產來買房買車養小孩,都是靠自己的努力賺錢~
你如果從原生家庭撈到很多好處,那你就要承擔你原生家庭的義務跟責任,這樣才算是個人吧
當然,父母養育栽培恩情一定要還的,只是不要讓自己另一半跟你一起承擔
,因為另一半要照顧你們共組的家庭跟他自己的原生家庭已經夠辛苦了
不要去要求未來的另一半來承擔自己原生家庭的重擔~~
除非你去娶菲傭或是越南泰國的回來才有可能吧
不然這樣子要另一半吃苦耐勞可是會嚇跑很多人的
一個人有兩個家庭要承擔,一是原生家庭,一是自己組的家庭
這樣就很沉重了~~~
請不要為難自己另一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