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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林小暐的大作(討論請移駕至原作者開版處)

crusher wrote:
如果林先生你覺得這樣的回覆不對,那自己去請管妹把這一系列刪除,並記得
當你把家務事攤在陽光下,就不能阻止別人評論你的家務事
我沒啥惡意只是想知道網路上的網友,對於
自己把私事貼在網路取暖,卻只能秀秀,不能不給溫暖的看法
及01的兩性感情版,有阻止別人另開一篇文章的相關規定?

您提出對林先生的建議
林先生也可以提出對樓主的建議

林先生表達自己的看法
您也可以表達你的看法

您可以不鳥林先生的看法
林先生也可以不鳥你的看法

您可以採取下一步行動
林先生也可以採取下一步行動

公平

tidustomiss wrote:
(跟6分鐘看完海賊王故事一樣有效!!)...(恕刪)

居然有這個?!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林小暐 wrote:
無聊又可笑請問開版拿...(恕刪)


你想太多了, 智慧財產權......

有興趣的話就一併告了吧
canceryct wrote:
你想太多了, 智慧財產權......
有興趣的話就一併告了吧

剛剛Google了 "討論區的言論有無著作權"

為什麼林先生要告你??

你有公開複製他的文章嗎???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我也好奇耶樓主既然這...(恕刪)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我也好奇耶
樓主既然這麼針對性的開版了
發表一下意見吧

為什麼樓主要拿別人的悲情故事
當好戲看

難道你在現實社會認識樓主??
還是這是粉絲樓



這位大大,

回您的問題,您看我開版用詞均使用"原著"及"著作",

因此我確實當作看一部戲或看一部著作的心態,

至於是不是原著自己的悲情故事,你我及大家都是憑原著不定時更新的文字敘述,

自然得客觀的保留任何可能性,近代寫書的人都有可能用各種模式體現(甚或宣傳)其著作.

本人也針對原著認為有不妥之處予以修正並道歉(本版第一頁),,

坦白講,看到先進提供的懶人包其中一句原著的敘述"今天我家的錢多到可以淹死你們.....拿錢跟我談和解"完整引用處#3213樓懶人包倒數第二行

我真的怕了,,,,我真的好怕有錢人,在台灣...因為我卑賤得玩不起阿...
風影翼旋 wrote:
以你的定義,只要沒有...(恕刪)

這要看你怎麼定義
在法律上還是在情感上
重要的是當事人怎麼想
況且
根據之前火紅的連續劇"犀利人妻"中
一句經典名言"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
ps.有人希望討論請移駕至原作者開版處
別再回我了,我也不想再回了
因為真的很沒意義呀~
我覺得沒必要對女主角批評,畢竟他曾愛過,現在已造成傷害。或許他現在只想忘掉一切
批評只會讓他更痛

alice1979 wrote:
這要看你怎麼定義在法...(恕刪)
一句經典名言"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恕刪)


故事裡面沒有人結婚,當然是講感情阿

前女友兩個人都想要,才會說出"我在考慮"這種話

我只是想表示
前未婚妻除了"被前女友騙說孩子是他的"以外
其他 他的所作所為也沒有好到哪裡去
會有這種結果他自己也要付相當大的責任


-----------------
我不也想回了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剛剛Google了 ...(恕刪)


那我建議你去goo著作權, 網路論壇文章, 合理使用範圍吧


crusher wrote:
當事人自己把私事拿出來在公開論壇供大家圍觀,自然需要勇於收到不特定的人士給的不同看法
自己貼上來,還怕別人討論?

我沒啥惡意只是想知道網路上的網友,對於
自己把私事貼在網路取暖,卻只能秀秀,不能不給溫暖的看法
及01的兩性感情版,有阻止別人另開一篇文章的相關規定?(恕刪)


認同+1
原樓也爬了2xx就放棄了
愈看愈覺得...樓偏向樓主太多了
但其中以"BOSS"大大的回覆最符合在下看法..
不過認同的人不多

原女主角當然有很多不是的地方
但原樓主...?
就在下的感覺、不夠成熟

為了不想只是說"空話"
補充廢話如下,純屬"個人看法"
何以廢話? 如原樓主所述:大家可以給意見、但作決定的是原樓主

1.定位 & 安全感
即然當初決定讓女方搬回待產
就當定好界線、劃好位子
起初搬回時不理不睬
該給的關心不能給、那何苦要對方搬回來?
剛懷孕又被退婚的女方最欠的什麼?
"安全感"、"關心"
男方起初有給嗎??

而後因女方主動、又發生關係..
(但男方不也配合了?)
偷吃、有一就幾乎有二
即然定位改為,想和一個有偷吃前科的人一起生活
真的難保日後不再發生、而實際上也"也許"發生了
能怪誰??

如果當初能顧好"只要小孩"的線、也許就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2.信任
當然,如前述、有一就有二
但,那兩小時是否真的有事?
誰能真的知道?? 誰能保證??

有人會問:
有必要見面嗎? 女方是在"考慮"什麼鬼?
如果是我會回答
就文中看來,女方就是耳根軟、說話不經大腦
有必要"針對"這兩點硬說對方不是嗎??
(上述說我強凹也可)

如果當真如女方所述,什麼都沒發生呢?
女方真的當下拒絕和前男友復合呢?
那是誰沒作到"信任"?
即使是對、常常犯錯的女方

ps.在下對"信任",有著特殊的堅持~.~


3.真相
如果想知道真相
對原樓主來說很難嗎??
不是有前男友的把柄了?
拿把柄去換那兩小時的真相
以原樓主的"聰明才智"來說,應該輕而易舉吧?


4.個人感覺: 有錢有能者?、說話總是比較大聲~

~~~~~~~~~~~~~~~~

以上,列舉一些個人偏頗的看法
多打可能多被砲吧..
歡迎討論批評~
但少逛文、故少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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