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ku168 wrote:為啥會覺得一個"事實"的發生會覺得丟臉呢?? 分手是很得意的事嗎.....微果誌 wrote:你老兄又是偷看簡訊、又是苦苦相逼、還加上跟她好友靠夭,真的所有的路都被你自己斷光。 加上一條:上網散播女友與他人曖昧情史與兩人分手始末..要我的話一恢復理智就快自刪文...不然是不是會冒出一篇:已分手前男友這樣做 到底有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