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1058 wrote:
18坪的房子擠6,7個人,平均一個人的生活空間只有二點多坪,實在是太擠了
任誰住在那脾氣都會上來的, 但個人認為離婚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畢竟有小孩了)建議樓主弟弟全家搬出去,即使租一個小套房都好,只要擁有
自己的生活空間,想法或許會豁然開朗,另外,令堂如果身體許可應該要幫忙帶
孫子的, 想一想,自己的老公闖了禍害得作兒子的必須沒日沒夜的做兩份工作,
替父母還債 ,也連帶的影響到兒子及媳婦的生活品質及感情,做媽的於情於理
都要幫忙帶吧, 至於樓主弟弟,實在辛苦每天休息不到5小時,個人覺得樓主弟
弟及弟媳是最值得同情的, 希望老天保佑他們能度過難關.
我也認為如果要保住這個婚姻,第一步就是先讓弟弟和弟媳搬出去住,然後樓主的父母親幫忙看孫子。
雖然說他們沒義務幫忙看小孩,不過樓主的父母忍心看自己的兒子為了還家裡的債拼到妻離子散嗎?
大家互相分攤一下,沒能力賺錢的幫忙看小孩,有能力賺錢的出去賺吧!樓主的父母和妹妹,是不是也可以分攤一點自己能貢獻的部份呢?目前看來這個擔子是不輕,不過六個大人一起扛,也會比較輕省啊。
如果樓主的父母妹都袖手旁觀,那離婚離定了,機器都要停爐保養了,何況是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