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alesca wrote:會說這句話的:老婆/老公可以再找, 媽媽/爸爸只有一個 兩句話都屬實,互不衝突,為什麼這樣也可以拿來解釋『媽寶』?第一,這年頭不是一大票人沒事就離婚,然後再婚?所以事實上,老公/老婆的確可以再找,不是嗎? 就算老公/老婆過世,很多人也可以找到第二春,不是嗎?第二,難道妳有兩個親生父親,兩個親生母親?我真的不認識任何人,其生父生母過世後,還有本事再找出另一對生父生母...妳,認識嗎?話說,男人如果能為女人而放棄自己的原生家庭,他未來當然也可以為另一個年輕女人而放棄自己結髮妻子與家庭。反之亦同。註: 「放棄」原生家庭指的不是「搬出去住」那麼簡單,相信妳應該知道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