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nnp wrote:昨天聽一個客戶說,他老爸帶他弟弟去女方談結婚事宜,結果女方只提出三個條件.1.婚後要買房子,要搬出去住.2.婚後不和父母同住,3.婚後不照顧父母.聽說他老爸一聽到第3項之後就謝謝在連絡了!好笑的是,客戶說他老弟還回去要跟他爸爸商量看看...ps:男方是工廠老版月入5.6拾萬 我懂女方的意思了因為這男的一個月賺不到五六十萬所以根本無法承擔照顧父母的資格......
優質好哥哥 wrote:2. 要結婚先將男方不動產先過戶到女方再來談結婚(恕刪) 我第一次去老婆家提親時~女方老母就提出這個要求.....那時對方講話的口氣不但很酸~而且還一付如果你不答應!後面還有人在等的嘴臉= =所以我當場火大!!烙下幾句話就當場走人~後來等我升上來當管理職後~女方家屬就打來"請"我回去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