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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軍隊相似的,分為警官學校和警察專科學校,一踏出校門,就決定了高低,官校出身至少是一線四以上,警專則只有警員可當。薪資高低在所難免,勞務不均,才是重大的問題。官校出身的,離校就是官,多半坐在辦公室,專校出身的,轄區四處跑,還得要背負第一線的壓力。好不好,我不知道,我不是出身這個系統。

  有些人會說,哎呀,警察辛苦是辛苦,薪水領那麼高,政府沒對不起他們。換個角度來說吧,竹科新貴,到底貴不貴?見解各異,至少大家都注意到了過勞的問題。有人去注意到警察的過勞嗎?薪水那麼高!過勞值不值得,人們彷彿對新貴有一種標準,對警察卻有另一種。

  再者,社會新聞不乏見,各行各業靠著職務職權牟利的行為,例如不久前運彩從業經理透過系統造假。難道我能因為一個案例就全盤否定銀行必然不公?有越來越多的機制,如三聯單,資訊公開等方式來遏止警察職權濫行,再加上有越來越多的新警察進入該體系,也有相對人數的警察退休,能不能試著用不同角度來看待新的警察,或許可以吧。

  威權所賦予的職權,當然不能作為警察失職的藉口。但警察真的是個尷尬的存在,警察負擔著依法行政卻又必須儘速降低社會風險,但他實在也沒辦法在開罰單的同時,也將整條街的違規給揪出來。試問,當你家裡頭闖進了盜匪,挾持你與警察對峙,你會不會既希望儘速解決盜匪,又讓你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又例如,因自己疏於注意車輛狀況而釀災,多少人因此收過佔用道路的罰單?也如,有人舉到的攤販罰單的例子,對經商的店家而言,順暢的交通,帶來人潮,多占一個位子的流動攤販,或許可憐,順暢通行,卻是開店納稅者的權利吧?

  正面的意見當然好啦,對警察是種鼓勵;反面的意見也該存在,對真的存在的問題也是種真實的反應。不免有人是積怨已久,而政府對此類病灶,也存在著改善的意圖,每年積極的招考內外勤員警,就是希望改變官警校出身的派系關係。至少我會期待警察。
小弟現居新竹,是竹科小小基層工程師,對警察也沒多好印象,新竹光復路上時常可以看到往竹東方向的飆仔三五成群,沒戴安全帽,用很快的速度行駛在內線道,也不曾看到警察在取締那些人,更何況那些飆仔看起都像未成年有的還穿著高中制服勒,真的從不曾看到警察取締過,警察都只是一直躲在轉角處,開科學園區的上班族紅燈右轉啦,有次還看到飆仔從他們眼前飆過,警察也視而不見,還是一直持續在開紅燈右轉,當下真的有種警察就是欺善怕惡的感覺,或許有人說警察很辛苦,但我想每份工作都有它背後辛酸辛苦的地方,既然選擇了這份工作,應該也得接受它辛酸辛苦的一面才是,而不是變成一種藉口,話說有上些班族被開單還說謝謝勒!逼哀阿.
警察?

有一天去買鹽酥雞,當場看到四五十名青少年打群架,使用的木棍釘滿鐵釘,
立刻打電話報警,有沒有別人報不知道,至少我打了電話,警局距離事發地點 706 公尺,
路徑只有一個轉彎 296+410 公尺, 25 分鐘後,警車以時速十公里的速度閃著大燈趕抵現場,
我鹽酥雞都吃完了,在現場等只是想看警察多久可以到.

試問你出事的時候,能依賴警察嗎?

若照規矩來 wrote:
警察?

有一天去買...(恕刪)


你是葉問看太多歐,我要打10個,據你所說現場有40-50名在對打,當然是等他們打完再去啊
反正那些人只要不波及到其他人,打成豬頭大家應該都很開心吧,這就是警察厲害的地方了
所以不能怪警察,知道嗎。
警察有好有壞,壞的很壞好的也不少,現在是不好也不壞的居多,大家都不管事
每一種行業一定都有壞人,但是不能抹滅掉全部。
我看過很爛的警察,比殺人犯更可惡,我有看過很好的警察,熱心助人。


種歸一句話,台灣法律該改一改了。
我們知道,現在的社會對於敗類幾乎沒有使他們得到報應(電視上一堆)


所以我不怪警察,我只怪這會病了,整體社會制度病了。

手電筒小吳01 wrote:
小弟現居新竹,是竹科...(恕刪)


以前唸書的時候老師說會去當警察的人

性格上都會有些缺陷...那時候我沒感覺

直到有了兩次跟警察交手(不是跟他幹架)的經驗以後

我對警察真的是覺得很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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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我不小心在某單向的路上被抓逆向行駛

那條路我從小走到大...已經20年了 從來不知道他只能單向

然後我被開單的時候 其他一堆車子正"逆向"而過

大家都不知道為什麼我被攔下來

然後我問警察 你為什麼不抓其他人勒

他說 犯罪者沒資格要求同等權利(這句話我還是不太懂...不知是不是我記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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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我在台北某個擁擠的路口 才剛路燈沒多久 就出車禍了

前面的車摔車 我撞上他

而那台車摔車的原因是他被一台蛇行的車撞到

然後我跟他都摔在地上 那台蛇行的車 沒倒

人就跑了 (我們都來不及記車牌...)

對方摔的比較嚴重 都骨折了

我只是擦傷

所以我先站在馬路上幫他擋車...以免其他車撞到他

然後再幫他打電話叫警察跟救護車來

然後我跟他一起上了救護車(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坐救護車)

處理了一些傷口以後

警察就過來了

他說

先生 你騎車沒有跟前方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責任在你身上

他要我賠償所有的醫藥費...

我聽完真的氣到要爆炸...

這就是警察做事的態度...他也不會想去找真正的肇事者是誰

就把錯全歸到我身上

我知道我不懂法律...但是...這一次原本還相信社會上有正義的我

再也不相信了...

不過由於那時候我一直幫傷者檔車

他堅持不要我付醫藥費

而我之後也有去醫院看他...還算是圓滿結局

不過這件事讓我對警察的感覺...就是一整個看不起...


留痕 wrote:
你是葉問看太多歐,我...(恕刪)


抱歉沒寫清楚~~
是四五十個打四五個,原因當然不清楚,
等你是在路上逛街的那四五個的時候,應該很希望警察趕快來吧,
我是在旁邊看戲啦,血腥場面配鹽酥雞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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