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碎的男子 wrote:謝謝各位的意見只是此...(恕刪) 短時間一定沒辦法的除非.....你這10年感情是假的轉移注意力到別的地方吧....10年這麼長....我是沒有也不可能啦....1年2年3年4年5年或許有過....不過加起來就絕對比你10年還長看多經歷多感情就不會當回事了
心碎的男子 wrote:很可悲的是她甚至不願意退還婚戒及聘金...(恕刪) 告吧~有勝訴案例~留作紀念咧~錢留著怎麼做紀念,都是花掉的比較多吧難不成還記著一張張的編號~心碎的男子 wrote:這是藉口嗎?她並不承認有第三者存在只是普通同事...(恕刪) 出來玩的藉口~可能不小心玩過了卻覺得沒那麼刺激想留著你日後可以有個備胎感情冷了,就像茶一樣,只會越來越澀~即使再加溫不過就是苦而已,不會回甘了~
看到這篇文章我也感同身受小弟前些日子也把自己的狀況發表在01 也有不少熱心的朋友發表了建議跟看法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1914982&p=9看完樓主的狀況 覺得自己相對的狀況好很多..畢竟沒有訂婚或結婚....但是真的很痛 痛徹心肺看樣子彼此都是屬於同類人 對感情堅貞不移不容易動真感情 但是動真感情之後就會很專一 很願意照顧對方 牽她一輩子的手 無論她老了 病了 都愛著她也為了照顧彼此的家人打拼努力我也是交往了十年 論及婚嫁 雖沒訂婚 但已有共識 (現在想想也許是他一直都瞞著我吧) 也是被劈腿2個禮拜就跟新對象在一起了 而且還是我在海外工作的時候用FB訊息跟我講的 草草了事!到現在一個多月 我還沒走出來 要花多久時間 自己也沒把握相信現在樓主的心情也是一樣的狀態十年真的不只是愛情而已 很痛 我能體會等待 期待 回憶回憶可以收起來 等待或期待什麼 我現在沒辦法對你建議什麼 畢竟我還在這段調整期間我只能幫你打氣 一起努力調整心態 加油!!!!!
我.......是女的對於這樣的女生真是...傻眼我也覺得聘金戒指一定要拿回來留作紀念..我想是要去變賣黃金吧都毀婚了..紀念個屁你越是表現難過..對方越覺得你非她不可試著放下所有疑問吧..人一旦變了心..啥奇怪的藉口鳥話都說的出來應該可以先跟對方說如不退還聘金與戒指就法院見...希望版主振作..單身後的世界其實也是很美妙的
無想轉生 wrote:告吧~有勝訴案例~留...(恕刪) 可以去告民法有規定第 979-1 條 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此條不以贈與者有無過失為要件(就算過失在己也可以要的回來)並可以搭配不當得利請求不過在這之前還是先溝通吧畢竟好聚好散跟他講你在法律上是有這個權利的只是不要鬧上法院罷了本來一件美事鬧的不歡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