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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既然是一人出一半房子的錢...那女方也有權做決定吧...
不然換個角度想...他女友出錢買房子,叫他男友出一半...房子名字一人一半,但女方父母要過來住
你看那男的願不願意...
不過就是女生不想跟公婆住而已

婚後要男生住到女生家相信男生也不能接受

扯到倫理道德就扯太遠了

不能獨立買房就分手+1........

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男友論及婚嫁,女生72年次,男生69年次,交往二年

男女方家境都算小康



男方最近想買房子,因為原本住的房子舊了,而且家裡附近比較偏僻,想換到比較熱鬧的地方住

也看中了一間約1000萬左右的房子

男方跟女方要求說,希望能一起負擔房貸,女方也答應了,但女方希望房子名字能登記二人名稱

男方也說ok





之後男方提到時買房子後是全家一起住,也就是要跟公婆住

女方開始反彈了,女方認為我要跟你一人分一半,但是公婆卻要一起住

女方一直認為若住公婆的房子跟公婆住是ok的,但要花一半的房子費用卻要跟公婆一起享用她不能接受





女方說:說若要跟公婆住,那她不願意付房貸

男方回:妳只想享受免費的房子有公主病,不然妳不要付房貸,就付房租好了

女方說:若結婚後要跟我收房租的話,那我回娘家住,各人住各人的家,平常在一起,晚上再各回各人的家睡覺

(二人家裡的距離約車程20分鐘內)



據朋友的描述是:

男方認為女方很自私沒有為他著想,結婚後男方的爸媽就是女方的爸媽了,竟然還跟自己的爸媽那麼計較

可見女方沒有將男方的爸媽當做一家人的心理準備

認為女方只想坐想其成住免費的房子,認為結婚後若還是各人住各人的家,那乾脆不要結婚好了

認為女方是公主病,現在公主病的女生那麼多,難怪一堆男生都不願意結婚,一堆女生都嫁不出去





現在我的朋友一直很不了解的問我

為何付一半的房子錢要求不要跟公婆住是錯的嗎???

為何付一半的房子錢自己的爸媽不能來住卻要讓公婆來住呢???

為何結婚還要跟我收房租呢????

男方主要是叫她嫁過去後幫忙付房貸及幫忙孝順公婆嗎???

朋友甚至說趁她現在還算年輕乾脆分手找新對象好了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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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補充



剛才朋友MSN跟我說,男方確定父母會來一起住



女方表示:那麼我有出一半的錢,我爸媽也可以搬進來住囉

男方回:房子才三房而已,哪有空間讓你爸媽來住,妳爸媽偶爾來還可以,久住沒空間



女方說:不然這樣好了,我自己花200萬左右買間小套房住,你們自己住,平常日我會去你家跟你爸媽聊天

也會幫忙一些家事,晚上各自回各自的房子睡覺

男方回:那這樣乾脆不要結婚啦!哪有人結婚還不住在一起的



總之後來講到快要分手了,女方有把他們聊的內容傳給我看

大部份的內容是男方說女方自私沒把他父母當自己的父母,那這樣要怎麼結婚

女方表示現在男女平等了,男方回:這裡是臺灣,是妳嫁進來的



女方跟我表示,若年底這問題還沒辦法解決,那她決定分手了



PS:男女方平常花費一人請一次,結婚費用女方不收聘金不給嫁妝,婚禮費用平分


請容我幫你護貝上色一下

太瞎了看不下去
我越看越覺得奇怪耶

妳對妳朋友的事情也太瞭若指掌了

真的有好麼的要好

我看完以後一直覺得"你朋友"就是你本人

尤其是那句「剛才朋友MSN跟我說,男方確定父母會來一起住」

沒辦法太多人都用"我朋友"的人稱上來問了


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恕刪)


我覺得還是分手吧

我也是跟公婆同住的受害者.基本上我不排斥跟公婆同住.可是因為雙方的生活習慣真的差太多了.所以住在一起真的會有很多摩擦

像我工作回家都九點了.還是要打掃家裡.洗大家吃剩的碗筷.作久了說不累那是騙人的.我也是會不高興.為什麼一大堆碗一定要等我回來洗.打掃還要被嫌不乾淨

偶爾還要應付我公公發酒瘋跟婆婆不定時起乩.那種生活真的很累.連回家都沒的休息

你朋友今天也付一半的房子.她當然有權說話.說孝順每個人都會.可是為了孝順去犧牲另一半的幸福這叫自私.那個男生真的很自私.

希望你朋友能好好想清楚.她還年輕.不要去跳進這個火坑.看你補充的那些.我不相信她以後會幸福

沒有誰對誰錯,只是沒共識而已

理念不對,在一起也是很辛苦的

女生覺得她有出錢,所以應該享有獨自的權利

男生認為與公婆住是天經地義,

兩人都要好好溝通,男生不要說女生怎樣

應該好好分析自己的想法給女生聽

或許女生覺得有道理也可以妥協

真的不行,雙方都別再浪費時間才是!
這真的太離譜了,男方佔盡便宜,
一手捧著傳統觀念訓話,一手持著現代男女平等思想要女方各付各的,
還要說人是公主病?真可笑。

不用等到年底再決定了,真的,這種人嫁給他也沒什麼好日子過的!
這女的如是我女朋友--->分手
這女的如已是我老婆--->離婚

這豈是公主病三字足以形容.根本已是武則天行徑.乾脆叫皇太后病好了
建議這女生找個以後不用跟公婆住或已沒有公婆在世的男方結婚好了
只想活在兩人世界.是不適合進入家族家庭的.強摘的水果不甜.建議男方不用再談了
有這觀念以後都會有疙瘩.以後小磨擦也會變大戰爭.也建議女方放了這男的
他不適合你.愛對方就讓對方過的好.男方要薄盡孝道竟如此困難.雖說搬來一起住根本還談不到盡孝
但以後這公婆有女方這種觀念.三不五時就在分你我.到時會不會連你用的筷子都要標記.
以免以後男方家人不小心用到你的筷子?廁所的坐蓋男方父母坐過耶!要不要另建一間你專用的?

分手~~~~~
看完樓主的補充

好想叫女方快逃命吧

我覺得問題要分開來討論,不該混為一談
1.婚後是否跟男方爸媽住?
不論房子地點大小新舊,個人覺得這是第一點要釐清的,孝順是天經地義,但是如何定義每個人自有分寸。
2.是否共同負擔房貸?
不知道這1000萬的房子是雙方共同討論出來的共識嗎?
如果是,我覺得不要把重擔都放在男方身上,兩個人一起為夢想努力這樣很好啊。同樣的男方也要負責家事吧?
如果不是,女方為什麼要被迫負擔自己不滿意的房子跟生活方式?
3.我覺得女生沒有公主病,只是要一個公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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