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公証

女方母親親戚那時間久(5~10年)了會淡忘
依現在社會
結婚是兩口子的事
不再是兩家子的事(豪門例外)
CherubChen wrote:
若樓主和樓主女友都有...(恕刪)
edward3019 wrote:
女生嫁過去,不用服侍公婆???不用幫你洗衣做飯???不用幫你生小孩???
表面上的公平有何用...這才是真正不公平的地方吧....
若事事講求公平...那女方嫁過去..可以不用幫你生小孩傳你家的宗接你家的代??
可以不用服侍公婆?(因為女方也有爸爸媽媽要服侍)
衣服可以各洗各的,各自做自己要吃的飯???
說到錢...大家都要公平....
說到要做...每個人都說這是媳婦要做的.......(恕刪)
edward3019 wrote:
現在的年輕人真是不食人間煙火,不懂人情世故啊....
沒錯,結婚事兩個人的事,但是卻牽扯到兩家人...
要帶走人家女兒不用問問對方家長???不用尊重人家???
人家女兒就該是被你帶走???
男方以後不用跟老婆一起回娘家???
說的很輕鬆...
會說要去公證不理對方家長感受的男人最沒肩膀.....
以後你有女兒,你千辛萬苦養大她卻被一個男人帶走, 啥也沒留下...你有何感想???
將心比心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