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ard789 wrote:要怎麼分開他們呢?-...(恕刪) 追是可以追 男未婚女未嫁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但是你問的是要怎麼分開她跟同居人吧...這不就是拆散人家嗎?我想這是你被鄙視的主因吧如果你先追 然後女生因為你願意跟同居人分手 那我想應沒什麼問題 只是有點沒品而已但是你要先用計拆散人家再趁虛而入去追就不是有點沒品而已...是很...自己想想吧人是萬物之靈 不要向青蛙看齊
howard789 wrote:同居的女孩子就不能追了?那做愛過的女孩子是不是也不能追了?親吻過的呢?別人都如膠似漆的抱在一起接吻了,還去追是不是會有報應?看起來大家覺得台灣的法律太鬆了,妨礙婚姻罪不夠,應該要有妨礙感情罪,凡是追有男朋友的女孩子都是犯罪,我不相信台灣每個追男女朋友的時候,都是確定他沒有男女朋友的時候才追的。虛偽的人會有報應還有單身指的是沒結婚,不是沒有男女朋友好吧。 男未婚女未嫁,大家都是有相同公平的機會可以去競爭女方自己有選擇權這也不能怪誰~但是你卻說howard789 wrote:要怎麼分開他們呢? 這句話有問題
給你這滿腦愛液的青少年一點心得好了要追有同居人的女生要在他們還沒分開的時候追比較好追分開就不好追了why?沒分開時 你只需要跟一個人競爭 你只需要比她同居人優就行分開後 除了要面對同居人的憤怒之外 可能還要同時面對像你這種人士(人數不明)還有 女生本身的心情 剛分手心情很亂 還有選擇變多所以要追就趁還沒分開 如果他們沒分開你都追不到 那分開後你大概也沒什麼機會why?只有一個對照組的時候你都贏不了 多幾組對照組你還有機會脫穎而出嗎?抱歉 第一行打錯了 是愛意 不小心誤植為愛液雖然意思可能差不多...
為什麼一定要跟人搶?你有非常非常愛那個人嗎?你不可以等到他們分開嗎?如果你懂愛,你就會等了....有廉恥就不會做那總事了吧!懂不懂什麼叫愛阿、悲哀.........我朋友她跟她另一伴在一起6年那男的外面現在也有一個女人,外面那女的也是來硬搶的阿~每一次都說什麼要談公事,聊心事..都聊到床上去...先是為了她上一個客兄離了10多年的婚結果在一起同居不到半年,還花大錢幫人養老公....且還沒離婚前就有1個稱哥哥的男人和別人老公稱"非常愛"再加上我朋友她男友(之前還都互稱姊妹勒),很開心吼~~!!而在上一個還沒結束就來搞我朋友另一伴..每個男人跟他在一起都為了她很會賺錢(但她也沒存到什麼錢?)她阿~就自我催眠,説每一個都是真愛.....呵.....每一次都要搞有另一半的...是怎樣~別人在用比較好嗎?跟人搶真的比較好嗎?口口聲聲說怕有報應~~我想~你們應該不怕報應吧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