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杯子 wrote:...(恕刪) 個人認為風度是看人用的既然要選擇用劈腿這種不堪的方式結束關係,那日後也就不要怪人「結屎臉」(台語)。劈腿在先,日後不管是因為真的後悔想道歉,還是只是想要有人抱有人疼才回頭找前任,被對方用惡劣的態度回應也不能怪對方,劈腿時怎麼就沒想到可能會有這種兩頭空的下場?我個人的看法是:個人造業個人擔,劈腿回頭找前任,前任還能寬恕的話,那是運氣好他度量大;被人掃地出門還是討到一頓羞辱,那也是咎由自取而已,怨不得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