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原po跟女友兩個人都沒錯只是彼此價值觀不同冰凍三尺想必彼此都隱忍很久了愛車被刮只是一個觸發事件罷了我想原po女友的點是"事情發生就發生了 又不是故意的 怪我喔"這個點很多女人都有 只是觸發事件不同有些會表現在逛街上"陪我逛街 一付不耐煩的樣子 是怪我喔"
我也有類似的情形剛買的新車給女友開結果車子屁股 後擋 被撞當下當然很在意念是一定會念的不過 在下跟板主的做法有所不同在下是直接送修(因為自己在那裡塗塗抹抹的 一定會越來越心疼 越來越難受)與其花點錢也不要 每次看到 傷口 就難過
要去刮痕請用粗臘 3000 6000 9800 12000這樣的順序去拋光才對喔!(小範圍刮傷)如果樓主常用沾研磨臘的方式,恐怕之後太陽紋會多到你瘋掉,必須要去汽車美容中心回診了~此外,美容產品的問題可以來參加我們的洗車團
過去曾經有[男性朋友]開車來找我我戲謔地舉腳在車門踏了一下(大概就手貼玻璃道別的那種力道)根本也沒留下任何的印記或是什麼的對方卻在我家樓下叫囂將近半個小時說我會害他的愛車無法賣個好價格事隔半年.再見到此人竟然要我為他的車子少賣5萬塊的事情負責遇到把車子看得比啥都重的男人我會勸他不要結婚因為哪天要是老婆快生了他載著老婆前往醫院若狠不幸老婆在車上羊水破了不知道會被他講成什麼樣子那天孩子受傷要送醫他會說血會染上車子把小孩踢下車吧?
有人覺得我踏男性友人的車子是不對的並舉例說...去大賣場也不應踩踏販售的塑膠箱但...兩情況實有分別!本人之所以踩踏男性友人車輛乃因...他用力踹我家大門(木製)嘴裡嚷嚷著[搬家也不會搬個好點的地方這什麼爛門]我想...在此情況下我的輕踏動作是說得過去的他沒踹我家門我也不會踏他車門事情就是這麼簡單!無須牽扯說理由不充分很薄弱導致難以認同我或是支持我本人沒有要出來選總統不要啥支持只是就事論事我不是付不起那五萬只是...車門毫髮無傷跟我家那搖搖欲墜的大門比較起來我更覺得對方須要先賠我家門一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