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同性結合不具有自然生育的可能性,在本質上與異性婚姻不同。
第二、同性婚姻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
第三、同性婚姻不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第四、同性婚姻不是普世承認的基本人權
節錄部份內容:「歐洲人權法院七位法官一致判決,奧國政府並無違反人權公約第12條。在判決書中,特別說明同性婚姻關係到社會、政治、宗教的敏感爭議,在缺乏共識的情況下,國家享有特別寬廣的裁量空間。可見同性婚姻並非如同性戀運動者所宣稱是普世人權價值。」
文章中所的同性婚姻不是普世承認的基本人權,和這篇討論串某些人提出來的觀點有頗多相異處。不知道所謂普世人權該如何定義?
詳細內容還請參考這篇維護家庭價值,反對同性婚姻文章
chronowave wrote:
人類幾千年的文明史,販賣恐懼的人,得到好多好多利益,但那些被犠牲的人,卻都被歷史遺忘了,一點補償都沒有,即便到現在,這個販賣恐懼的手法依然有效。

誰會販賣恐懼?
1.神棍:為化解冤親債主,所以你必須奉獻(金錢或身體)
2.宗教:要上天堂或來世要投胎上層階級的話,那就要信仰咱的宗教,否則你就只能....
3.政府:政府很多作為其實是為了方便管理,並不是為了你的身心靈而存在,鼓勵結婚是為了家庭照顧責任由家庭來執行,鼓吹生子是怕稅收不足,政府會垮台,販賣的恐懼是大家再不生小孩我們會亡國啊!亡不亡國對整個宇宙及存在來講,其實根本沒影響!多少物種在人類的傷害下不知不覺地消失了,太陽還是從東邊升起,地球依舊繼續運轉!
ChanSP1970 wrote:
如果妳這麼在意同志族群的HIV感染數目,妳應該要支持同性婚姻才對呀!研究顯示,同性婚姻合法,法制化承認同性戀社會支持同性戀者,可以加強同性戀個人的自我尊重與實現,對未來更有希望與信心,因此減少高危險行為或者吸毒或者長期憂鬱自殺的機會,也可以減少愛滋病的傳播。事實上,在美國仍然禁止同性婚姻的一些州,HIV感染盛行率都比支持同性婚姻的州來得高。(恕刪)
但你卻斷章取義,只選擇性的回覆部分內容
Irene1058 wrote:
有像男同這樣, 得愛滋的比例佔通報人口的百分之69嗎?
這兩種數據可以比嗎?
(恕刪)
順便說道,女同的染病機率很低,但我想你還是會認為這是不對的吧?
不好意思小弟愚昧,只看得到你不斷找理由說同性戀是不合法,是有病該禁止的,
極盡所能地將所有同性戀的汙點擺出,不找方法根治,上面C大的留言及你的回覆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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