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1058 wrote:咦 有人幫爆炸姐說話...(恕刪) 樓主都自己承認了跟地下錢莊來往2年了花在爆炸姐身上可能只是零頭罷了也好幾個指證樓主欠高利貸還一直換車連開啥車都知道認識的也說樓主金錢觀有問題有現金就是花光------------那到底是誰的問題
我是認為兩個人都有問題,都須為了離婚而負責任如果我老婆知道我借錢去買LV送她,或是拿全部的薪水去買名牌、吃大餐,我會被她從六樓踢下去。。。為何樓主的前妻沒有想過錢的來源,或是想要叫樓主不要那麼浪費呢?身為老婆都不用去注意老公錢的流向嗎?夫妻之間除了一起玩樂外,應該還要在適當的範圍互相管一下,除非這些樓主的前妻都做過了,而樓主仍一意孤行,那就是自做孽了
loveash wrote:大大您的前親家會不會太勢利了呀您還有錢的時候迫不及待就要把女兒嫁給你到您家道中落時還劇情式的把您給攆出去真的很有八點檔的fu耶在道義上對方真的做得太絕了只能祝福大大您了加油...(恕刪) 打個卡先...繼續follow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