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葉蝴蝶 wrote:
都是男性同胞.......(恕刪)
男朋友的話,我覺得在追求&交往初期讓男人付錢是天經地義,畢竟想睡人家的話總是要付出點誠意
我覺得大家要問版主是否有要追求對方的意思,如果有照(落葉蝴蝶小姐)說的意思是合理,如果沒有的話互相自己付自己是很實際的,但是我個人認為現在女生很少會願意約會出自己的,起碼我的經驗告訴我是如此,我說一個我以前大學時期的例子:
我當時要畢業,準備去當兵時,認識一個學妹,它從台北縣來桃園讀書在學校附近租房子,我當然第一次跟他出來就表明我要認識她,她當時有說她有男朋友但是要分手了,所以我有時一下課就去找他,因為他很喜歡唱歌,所以我都陪她唱歌,每次去唱歌1000少不了加點餐,我們去了五次左右,她也喜歡化妝,我就陪她去百貨公司買化妝品,我當時真的放很多心血去陪她,錢也不少,但是我們出去前幾次都沒有遷手,直到我當兵時入伍(中心時候),用公用電話打給她,常聽到她男朋友聲音,問她她都只是隨便帶過,後來我結訓假回去時,我有回去找她,陪她又去唱歌,玩完回家的時候,我送她回他租屋處,我說我當兵沒什麼錢,之後我沒辦法在常常陪妳去唱歌、買禮物了,她回我這一句導致我看清楚她的為人[妳可以去跟你父母拿阿,這樣就可以有錢陪我玩],這句話說完之後,我們在也沒有連絡,就這樣無聲無習過去了,而在我要去當兵前幾天我常去找她,那時她就有告訴我說:她跟我完全沒有男女朋友的感覺,只是朋友感覺,而我都告訴她:感覺是可以慢慢磨出來的,其實在那半年左右我只遷過她一次手,其他時候什麼都沒有,我這斷期間整整花了快1萬5。
所以每件事情的頭尾,都必須去問清楚,如果版主要追求對方,那就必須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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