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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離婚了.

01白虎哥 wrote:
大家應該經常結婚又離...(恕刪)

結婚應該跟工作一樣,最長簽三年約,約滿覺得好再簽三年,其中一方不簽婚姻自動失效
無緣的女人就像舊稅單
放個三年就可以丟了
鷹村@@ wrote:
無緣的女人就像舊稅單...(恕刪)

一般不是要保存五年嗎?
Shirley6790 wrote:
一般不是要保存五年嗎?

那是個梗
昨天是誰還在說那部好看的啊..

鷹村@@ wrote:
那是個梗昨天是誰還在...(恕刪)

雖然看了好幾次,可是也沒有完全記得劇情

加5分透徹
北七社社長 wrote:
結婚應該跟工作一樣,最長簽三年約,約滿覺得好再簽三年,其中一方不簽婚姻自動失效(恕刪)

為了避免被失效……


一直不簽,也是個好辦法
我覺得情緒穩定真的很重要,還好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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