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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問題

beatle wrote:

真的...(恕刪)


你知道男人分為兩種,有吸引力的男人與供養者,你是後者,對她來說你是一個暖男,可以養他,但你沒有吸引力,所以在她心裡,你並不是一個情人

另一個男人則給了她情人的感覺,相信我,感情中沒有報應,一切都是生物天性決定一切

簡單講,你剛她相處完全沒有框架、沒有原則,這就是暖男與壞男人的差別,壞男人的吸引力是因為他們無法掌控,而你!很好掌控
四葉妹妹 ♪ wrote:
所以老婆和你爸媽一家(恕刪)

剛開始交往後,他就搬過來跟我住一起了,一直都是兩人住
qingteng wrote:
不要替自己的行為,找(恕刪)

這10年下來,無論她對我做了什麼事,我都原諒她,雖然生氣,但也不會動手,這是這次,我不知怎麼了,打了她,我不是為自己拖辭,我承認自己的錯與無知,離婚期訂了,就圓滿的結束,但,我真的很愧疚,打了她…也許,像你們說的,長期照顧精神患者,自己病了也不知道…
beatle wrote:
這10年下來,無論她對我做了什麼事,我都原諒她

樓主忍耐10年對自己也太過分了

beatle wrote:
我承認自己的錯與無知,離婚期訂了,就圓滿的結束,但,我真的很愧疚,打了她…

她傷害你這麼多 她都沒有愧疚嗎
離開得好…你應該要捨不得自己再次受傷

婚前一次就受不了 怎麼可能還有下一次

捨得你受傷的人
就算說他罹患絕症我也要離開他~
beatle wrote:
這10年下來,無論她對我做了什麼事,我都原諒她,雖然生氣,但也不會動手,這是這次,我不知怎麼了,打了她,我不是為自己拖辭,我承認自己的錯與無知,離婚期訂了,就圓滿的結束,但,我真的很愧疚,打了她…也許,像你們說的,長期照顧精神患者,自己病了也不知道…


模式上來說:
樓主的老婆做的是:
因為疾病或什麼原因,於是約砲出軌→被樓主知道後,懊悔求原諒,想繼續婚姻→樓主原諒。
一再重複!

樓主做的是:
因為憤怒或酗酒的原因,於是打老婆→你老婆不肯原諒你的懊悔,申請家暴令。
已知打老婆兩次!

那麼,其實離婚未必是壞事...
你們雙方對於彼此包容的容許程度不同....
在一起也是痛苦...

建議樓主,離婚後,如果對前妻還有情念,你還是可以跟前妻當朋友....
只是你們雙方都成為自由身,約束力比較少,心態需要調整,往好處想,她不再是你的責任了...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原訂8/31簽字離婚,但她又以工作無法,要改期,我覺得很煩悶了,說好的事,反反覆覆,要離,就快吧,我一個人可以過的更好,他也可以如願自己要的,不用再互相傷害及痛苦了
終於,在今天中午劃下了10年的情感,開始辦理流程時,雙方不發一語,不相看,結束後,卻在在門口小聊了起來,相互原諒對方的過錯,給彼此祝福,感覺很百感交集,原來,最熟悉的陌生人,是這個樣子…
beatle wrote:
相互原諒對方的過錯,給彼此祝福,感覺很百感交集,原來,最熟悉的陌生人,是這個樣子…

結束的時候反而客氣起來了...
beatle wrote:
davidchange wrote:
其實貴夫人還是愛你的(恕刪)

是的,他還是很愛我,但他坦承心中還有另一個他,我只能祝福,他可以代替我,給他所沒有的,我不強留,不憤怒,不強迫,一切順其自然,只能說,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最愛的人不是你...
我覺得她不是愛你 而是想依賴你

拜託你以後不要再幫她了
這樣我看了會很難過
beatle wrote:
8/24坦承跟我說有聯絡出軌,也保證不會再次,因為我太憤怒,打了她巴掌,她嚇到,因為她知道,我不打女人,更何況我妻子,因為她之前男友會打她又劈腿,天亮後,跟我說,放不下10年感情,想跟我繼續,我心又軟了,接受她,然,白天開心逛街,買物,一起買新鞋說重新開始新路程 但晚上又說,心裡還是有個他,下樓跟他講電話,上樓跟我說暫時分居一禮拜,還想跟我在一起,相互冷靜思考,我憤怒了,當初相處前說明,信任很重要,而再三的背叛,於是我又打了她幾巴掌,她就報警告我家暴,保護令也下來了,她搬離住所,各自分居,我也因此徹底覺悟,我沒辦法再幫助她了,我還是很愛她,但放手,也許她會更好)「彼此的路多嚮往,怎會迷失方向」

辛苦樓主了…
最後還用了~有一種悲傷的歌詞

像這種女人我都想家暴她了
反反覆覆

這樣破碎的愛再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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