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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出軌


qooto wrote:
不小心點進來,從回...(恕刪)



恩,自私是人性,物化女性也不好,想要兩全其美的辦法是很難,只能兩其相害取其輕


重點,小弟不是有錢人,有錢人處理的方式可參考?

想太多,自己的人生自己過,賺錢在我心中,不是一難事

在強調一遍,小弟非有錢人,公司一倒,出了公司門口,我還是平常人
老話一句~樓主老婆現在這樣行為~樓主自己最清楚是怎麼了
唯一要想清楚的是~你還要不要這段婚姻關係~還有你忍得下這口氣嗎???
有時候好聚好散也是人生的一個課題!!!與其強求不如歸去!!!
可憐的就是小孩而已~其實長痛不如短痛~早點分開
對小孩來說可能從小就習慣也比較好...至少不要越拖越難看!
nolla wrote:
恩,自私是人性...(恕刪)

先去找那男的,看他是圓是扁
不過要有心理準備
就算是那男的先拐騙你老婆
他也會把你老婆講的像花痴一樣貼他
記得帶錄音筆錄下來給你老婆聽
讓她醒醒
建議你找徵信社把證據備齊
這段感情我看是已經沒了,他還問你是不是偷拍,代表他們做過了
既然不留情面的袒護對方,也代表心已經不在你這邊
要是死賴著,就打官司,讓他一毛都沒有(通姦罪得以離婚)
很多事情不是說能不能解決,是關乎你要不要解決,堅定自己的立場,把它放掉吧
一日不忠,終生不受用,不要軟了心腸,苦了自己,糾自己的心何必呢

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樓主先想想要的是什麼再討論
上面幾位大大都說很明了

nolla wrote:
恩,自私是人性...(恕刪)


你要聽女人的建議嗎?

找間飯店,開個房間,記得帶上一束花,來瓶香檳,一盒巧克力
然後在房間裡只談事

主題:我們要怎樣的人生下半場???
這場座談會,如果找不回二個人的心

就離一離吧!

因為你們二個人,現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麼。


心不見了,問題不是一個人的
是二個人的,是過去的所有選擇和無視對方感受和立場才走到今天這個樣子

二個人還能不能走下去,決定能不能繼續信任。

你有聽過,一個妻子愛上了別人
可丈夫卻道歉的故事嗎?

很討懨被人備份文,不說故事了。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有燈就有人
現在已經打草驚蛇,短期已經不可能拍到直接通姦證據,只能去由行車記錄器去找那個男人並拿出證據揚言提告,由他去逼迫那個女人答應離婚是比較可行,其實去找徴信社應該比較容易解決,他們的實務相關經驗一定比我們知道的更多。

nolla wrote:
想不到這事發生在我...(恕刪)


應該沒救了
為了事業 失去家庭很不划算
要用死才能贖罪,這不是很清楚了嗎。你妥協?
1.老婆真的太寂寞 2.畢竟是生養孩子的母親<離婚可憐的是孩子> 3.也許只是一時貪玩<基本上很快就後悔了~因為小王很難接受你們的孩子!!屆時老婆為兒女會清醒的> 4.好好冷靜兩個人溝通 5.女人心軟~建議你柔性談話 6.能接受他回頭的話一定要帶去中國一起生活~~同床共枕夫妻都外遇了何況分隔兩地.......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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