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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後悔結婚


熱血阿渣 wrote:
對不起,我很自私但我...(恕刪)


你真的是好人

專門被惡人欺負

是時候該讓自己男人的一面出來了

快離婚吧
真心建議你 既然沒有共同目標, 又不打算生小孩, 女生又好吃懶做溝通又無效, 就離婚吧!!!
人生只有一次, 婚可以結好幾次也不痛不癢, 不要怕離婚會丟臉, 明明很痛苦又死撐著那才是人間煉獄。
HTC HD2 wrote:
女人就跟包裝漂亮的糖果一樣,一但結婚被別人吃了幾口,然後覺得不好吃再拿起丟掉的包裝紙,包一包放回去,你覺得還有誰要吃???...(恕刪)


蠻感傷的!

樓主的老婆其實也沒犯錯,拋棄老婆沒道理!

BMI>35就要被趕出家庭嗎?

nickdon168 wrote:
其實我覺得有句話說...(恕刪)

老魯29歲才交到第一個女朋友,交往時女友還在台南念二技,
第一眼也是覺得這女孩胖胖的,不是我的菜。

不過深入了解之後覺得是個不錯的女孩,
所以就正式交往了三年(二技兩年,工作一年)之後結婚至今。

我老婆原本在新店做美工卡片設計,
婚後跟我到新竹才發現新竹美工相關的產業不多,
找了大約三個多月還是決定回台北上班找工作。

後來找到三重的工作,要通車一個多小時,
之後發現懷孕了孕吐嚴重實在不適合通車。

所以就決定讓她在娘家待產。
我自己工作不忙時就搭車回台北陪睡,
早上再搭車回新竹上班。

生完小孩後,就跟我回新竹當全職家庭主婦至今。
2007年2月結婚,到今年正好滿十年,大女兒9歲,小女兒6歲。
也自力在新竹買了間國宅中古屋置產定居。

我跟我老婆的觀念是~
『家是兩個人共同擁有分工合作來扶持的。』

所以我覺得就就算是老婆沒出去工作,
幫忙帶小孩洗衣服整理家務也有領薪水的資格。

而不是我自己出去工作賺錢就比較偉大,
所以我們的概念是分工同酬,所以結婚至今,
我習慣讓老婆戶口裡面的現金量大致上與我平分。

我習慣使用ATM現金存款,把每月匯入的金額作一記錄,
每次匯入金額時也順便看一下帳戶餘額。

基本上不去干涉我老婆金錢的使用,
反正我這邊會留下一半的資金去支付家庭大部分的大筆開銷。

另外,我老婆現在也是胖胖的。

基本上我自己覺得胖胖的抱起來比較舒服,
而且生了小孩能夠維持曼妙身材的女人真的不多。

加上我跟我老婆都是純純正正的吃貨,
所以要維持苗條身材真的難度比較高。

不過我倒是不會強迫她減肥,
了不起主動約她全家一起帶去爬山或是到公司打球運動等等。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不是一起進步,
往往就是一起退步。

我常常講『笨的人跟聰明的人在一起,
不是笨的變聰明,就是聰明的變笨。』




樓主的意思是 套在你的實際案例上

不管在新店、台北時都不想上班,只打算做半天就好

[生完小孩後,幫忙帶小孩洗衣服整理家務] ....沒做或是做一半 (當然樓主老婆還沒生,只能以目前情況推測)

[老婆戶口裡面的現金量] 是 你要拿出來的 (樓主老婆是有上班的,但不能動用的)

[約她全家一起帶去爬山或是到公司打球運動] 是被拒絕的





nickdon168 wrote:
重點就是什麼鍋配什麼蓋。

我老婆在家也是滑手機追日韓劇(我還會幫忙抓她想看的劇)
也是婚後就沒再去工作,她的BMI也不低。

家是兩個人共同支撐協力合作撐起的。
夫妻兩個都要有共識共同努力。


所以說您好笑真的是沒錯
不僅回文沒重點
還不時透露出樓主就是沒錢才會這樣

""什麼鍋配什麼蓋""這真沒說錯
所以樓主結婚前和老婆的願景和共識就是兩人一起打拼
婚前就知道樓主的收入
婚後又違背了一起打拼一起努力的願景
半年內換四個工作
工作意願低落
光這點就和您不一樣了
您是因為老婆懷孕心疼她加上經濟許可才讓老婆當全職主婦
再次強調
nickdon168 wrote:
我跟我老婆的觀念是~
『家是兩個人共同擁有分工合作來扶持的。』


看到了嗎?
一個家男女雙方都有責任去共同維持
這是您所認可的
現在樓主獨木難支
才會把家醜攤在大家面前
一開始您就斷定樓主是因為老婆婚後BMI飆升心生嫌棄
然後不斷以您自身的例子來表示是樓主自身不夠好
您怎麼知道他不夠好
難道就只是因為一個月只賺三萬?

nickdon168 wrote:
不曉得你結婚了沒?動不動就叫人離婚?
所以你交女友只要對方一不順你的意,
或是出現更好的對象就直接甩了對方去追另一個?


然後再來給我戴個大帽子
第一、我回文沒提到要樓主離婚
第二、有版友建議要溝通,所以我暫時說不要有小孩。
第三、我也沒教過任何人見異思遷,我本身也不曾這樣做過。
所以和您不一樣一定是別人有問題?

nickdon168 wrote:
就好像一盆美麗的玫瑰花,
你如果買回家不適當的施肥灌溉照日澆水,
輕忽放任疏於照顧任其枯萎凋零,
然後再去質問賣花的是奸商詐騙集團一樣可笑嗎?


現在看不出來樓主有什麼不適當的問題
完全負責家用還要處理家事
自己過得苦哈哈你還覺得這花養不好是因為養花的人的問題
沒想過這花是不是本身也有點問題

看事情不要那麼主觀啦
您跟樓主的情況完全不同
給建議是很好但是一些不必要的指責就不用了
其實答案已經很明顯了,樓主已不想再繼續這段婚姻關係。

既然相處如此痛苦,又何必勉強自己呢?

你才28歲,還有大好未來,何必浪費在這個女人身上?

勇敢這一次,斷、捨、離,但估計你老婆會大吵大鬧一番就是了..
bond_007 wrote:
蠻感傷的!
樓主的老婆其實也沒犯錯,拋棄老婆沒道理!
BMI>35就要被趕出家庭嗎?)


看看樓主寫的吧:
熱血阿渣 wrote:
婚後,老婆工作意願明顯降低,半年內換了四個工作,現在的工作還是她媽媽幫她找的…在郵局的派遣工(一個月薪水一萬初
每天工作早上八點到十二點…然後回家就是看電視滑手機看連續劇,家事還要我處理…
我每天晚上七點才下班,還要幫她帶晚餐回家,錢都要我來存,她的薪水全部都拿來買她想要的東西
最近又因為她想去韓國我說分攤旅費,又在跟我抱怨

我薪水也才三萬,連飲料都捨不得喝,早餐也沒在吃…中午公司午餐多吃一點
然後她每天一杯珍奶,放假要唱歌看電影
只要我一念她(喝飲料不健康又浪費錢,老婆體重也超標非常多了BMI>35),臉馬上就會垮下來,就是吵架的節奏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誰能幫幫我
真心覺得自己很廢物,為什麼當初會為了莫名其妙的責任感就結婚了
....恕刪


這樣叫做沒犯錯?

Miky23 wrote:
BMI>35!你真...(恕刪)


80KG150CM就是35或是90KG160CM

alice1979 wrote:
老婆體重也超標非常多...(恕刪)
每天一杯珍奶不超過也難
HTC HD2 wrote:
女人就跟包裝漂亮的糖果一樣,一但結婚被別人吃了幾口,然後覺得不好吃再拿起丟掉的包裝紙,包一包放回去,你覺得還有誰要吃???...(恕刪)


蠻感傷的!

樓主的老婆其實也沒犯錯,拋棄老婆沒道理!

BMI大於35就要被趕出家庭嗎?


White bear wrote:
看看樓主寫的吧:看看樓主寫的吧:
熱血阿渣 wrote:
婚後,老婆工作意願明顯降低,半年內換了四個工作,現在的工作還是她媽媽幫她找的…在郵局的派遣工(一個月薪水一萬初
每天工作早上八點到十二點…然後回家就是看電視滑手機看連續劇,家事還要我處理…
我每天晚上七點才下班,還要幫她帶晚餐回家,錢都要我來存,她的薪水全部都拿來買她想要的東西
最近又因為她想去韓國我說分攤旅費,又在跟我抱怨…...

這樣叫做沒犯錯?(恕刪)


沒犯錯呀!

這些若是現在周子瑜做的,還是一大堆男人巴不得娶回家!


照片來源:https://lijing.easylife.tw/pics/201606/Tzuyu/Tzuyu_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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