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藍blue wrote:
不該輕言放棄不該就這...(恕刪)
雖然是這麼說,
可是若說是試探,不也是相同..."不該輕易說分手"
試探有很多方式,提分手,說真的個人覺得已經超過試探該有的界限
若是沒有那個心,是不會輕易說出口的,何況是十一年的感情.
也許她跟追求的對象還沒在一起,可是會提分手,
也應有相當程度的動心,只差在先分後分而已.
講難聽點,掩不了她背叛這段感情的事實...
(我相信,愛,可能會有一天突然不愛了...可是不該是發現愛上別人後,才回過頭來說不愛了...
有種,就在沒有對象之前說出口)
佛貝魯男爵 wrote:
11年.你讓一個女生由期望轉為失望.11年也讓他最寶貴的青春消耗殆盡.
你看不到你自己的問題嗎???
這位大大說到我的心坎裡
雖然說感情是你情我願的事,但在一起了多少要有一些責任感吧
也許版大的女友是另結新歡了,問題也不該是一招一夕造成的
先問版大大您給女友累積了多少心酸吧
很多時候,這種心酸與無奈在累積的時候
別人怎麼勸說無用,她走不出來就是走不出來
不過當失望積壓到了一個臨界點,再過去就是完全的絕望了
你可以說她是無法再承受了,也可以說她終於看開了
反正這個時候,她的心再也不會在你身上了,這當然也不是當事人可以控制的
所以你能怪她另結新歡嗎
我倒覺得,她重新開啟了一扇窗呢
版主大大,希望您能徹底看清楚自己
也許您認為11年是你在過,我們也只是說說風涼話
但畢竟是過去了,未來的日子才是重要的不是嗎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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