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葉妹妹 ♪ wrote:
你47歲.你老婆39...(恕刪)
唉唷~這什麼邏輯??沒看過爺孫戀啊?這點年齡差距算什麼??
如果以癌症來比喻離婚的話
版大目前的狀況大概是第二期了
繼續傻傻的相信很快就進入第三期
想想看吧~此時誠實對她來說有何好處??
背上拋棄家庭的罪名, 支付贍養費, 精神賠償...
還不如把過錯都推給你
別懷疑變心的女人有多狠心
你可能很有機會見識到
四葉妹妹 ♪ wrote:
你47歲.你老婆39..回娘家帶著這位弟弟就真的只是弟弟而己..女生也有父母親友還要做人的好嗎!!!
有心偷吃,不正常關係的話,不會把個男的帶回自己的生活圈.要開房間會找旅館,不會回娘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