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esK wrote:女人懷孕,就說這件事好了。請問為何會懷孕?試著想看看。如果女人懷孕,男人需要負責任,請問懷孕前有經過男人同意嗎?斯以為所有的懷孕都是美好的,都是雙方期許的?難道刺破保險套,騙說有吃避孕藥,都是民間傳說而沒有在現實發生?當然,背後的故事和責任區分只有當事人知道,不用一面倒的只要男人負責任。..(恕刪) 把問題局限在"懷孕"這件事上,並不符合目前的狀況。之前我已說了,現在大家批的是"男方令女方懷孕卻不想負責"這件事上。現在弄出人命,當然兩個人都要負責所以回到原來的問題,現在女生懷孕了,請問女生應該怎麼做才是負責?請問男生又應該怎麼做才是負責?
mtsui wrote:男方令女方懷孕卻不想負責 請問大家從何得知是"男方"令女方懷孕?而不是"女方"設計懷孕?至於怎麼做才是負責任,這責任不是網路鄉民能決定的,也未免管太多?同時回覆另一篇。如同我回覆的內容,我當然知道男人可以決定要不要中出,重點是,女人不能決定要不要被中出嗎?女人不能決定不讓不帶套的鳥進入?別搞的性交對於女人來說完全沒有決定權好不好...個人總結:不管男人女人,歡喜做甘願受,怎麼爽是人家的事情,既然雙方都決定要這樣爽,當然各自的責任各自承擔,男方已經願意出$養小孩,難道對於男女平等的觀點來看,這不叫負責任?什麼叫負責任?別忘了,鄉民終究是鄉民,誰知道發文者有沒有說過要娶她?
男女雙方當時情投意合無套中出(當然上面有人說什甚麼中途拔套或怎樣的那另當別論),有了孩子兩方都有責任吧,但是男方沒有權利叫女方墮胎,女方也沒有權力逼男方結婚吧,男方後來也能理解女方不想墮胎的情況而分擔小孩生活費了吧,既然女方自己決定要生了,那男方付責任的方式不就是驗驗DNA認了這個小孩或是兩造協議好監護權扶養費之類嗎?但是可沒有有了小孩就一定要結婚這條法律吧!這個年代還在用小孩逼婚?!現在離婚率那麼高,單親家庭現在可多了,強迫對方結婚最後又離婚真的對小孩會比較好嗎!
raychoi002 wrote:小弟今年30,是名加籍港人,在台進修期間與一名22歲學妹交往。我與她早有協議。我35歲前是不會結婚,而且我不會留在台灣。現在她有了小孩,不想墮胎,還要迫婚。我父母和家族生意都不在台灣,也喜歡加拿大自由自在的生活。我真不想為她愛情,而放棄事業和自我。她不想堕胎,我是瞭解,也願分擔小孩的生活費。可惜她就是想不通。她還小,她是有條件找另一個。我快瘋了。 射完爽完中標了 現在該你負責就在那邊推三阻四拿父母拿事業當擋箭牌還敢怪女方想不通?敢做就要敢當 沒那個老二還敢學別人玩女人?你就去瘋吧 爛人一個不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