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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友母親羞辱而分手


所以, 樓主妳到底要甚麼??

1.去法院告男方老母, 然後法官馬上說原告真得是太有理了, 立刻判被告賠原告100萬, 並刊登四大報頭條道歉啟事,然後男方老母哭著跪下向你道歉, 請求你一定要原諒他? 並逼著他兒子跟你復合, 必且一切聽你的??

2. 或者是, 你其實還忘不了男方, 心裡雖然很氣, 但內心深處還是偷偷希望他回來找你??

你要什麼? 自己要很誠實地, 先想清楚.

但不管怎樣, lesson learned:

1. 婚前絕對不要到男方家同居, (除非男方自己住外面).
2. 男方父母對你有意見, 那是男方要解決, 而不是讓你直接被炮.
3. 好強, 我執其實都是跟自己過不去.
4. 不妨多去教會, 找人聊聊.



edywang wrote:
我想提告,但沒有證據,這樣能告嗎?...(恕刪)

與其想這個,不如想幾號要提分手
edywang wrote:
但他媽媽的那番言語,對我造成很大的陰影,至今只要想到她那天說的還有前男友只是站在旁邊看我被羞辱就覺得心碎跟心寒,我想提告,但沒有證據,這樣能告嗎?
...(恕刪)

是要告哪一條啦??
妳所能做的就是讓自己過得更好而已
感覺講話比較直接而已,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會拜就會拜、不會拜的也有一堆理由塘塞…不過小部份虛偽的人可能會受不了這麼直接的話語,而把它視為是羞辱等…不過話說回來:人還是要慎終追遠,知恩報恩比較好喔,這也是人類異於禽獸最大的特點之一
依您的描述來看,提告的機率不高,被反控誣告的可能性也不低,還是看開點

既然看清男方與其家人確實跟您相處不來,況且相處不來的人怎麼可能會說出合您心意的內容呢~

又何必一直執著相處不來的人講的話?

人生是自己的~倒不用把生命再次浪費在這些人身上唄~是吧?
上品蓮花 wrote:
感覺講話比較直接而已...(恕刪)


感覺上倒也不用針對信仰這部分多所評斷,尊重即可~

現代多元社會下各類信仰教派充斥,且憲法亦保障人民信仰自由,不須莫衷一是,

純以儒道想法貫之,至於人與禽獸之別.....不至於那麼嚴重,

我想,能尊重生命的信仰都是值得被尊重滴~又何必拘泥於形式呢~阿彌陀佛~

edywang wrote:
今年1月跟男友吵架,...(恕刪)


對方父母會說出"難道你們只是性伴侶,炮友嗎?".....

是因為你還沒結婚就跑到人家家裡住還和他父母同一個屋簷下.

要同居你也兩個自己去外面住。只能說你自己也沒想對方父母的感受吧。

所以你說被羞辱你也該負點責任吧。誰叫你要讓對方父母覺得你是隨便的人呢?

每次看到這種類似的主題..

就會出現回文魔人...動不動就幫男性冠上媽寶之稱號!!

會發生這種摩擦誰願意...真的都是男生媽寶,長輩無聊嗎?

現在真的很多女性只會檢討別人不會檢討自己..寬以待己,嚴以律人

如果今天角色換一下..妳兒子讓妳感覺到他在感情中不快樂,又或者妳父母親看到你在感情中不快樂

不會關心不會管的父母...我輸你!!根本人之常情..但很多女生就是這樣自己做可以..別人做不行!!

等妳有孩子妳辛苦把他養大,發現他生活上有不快樂..你不會關心他再來講!!!

log763 wrote:
對方父母會說出"難道...(恕刪)


這種情況就取決於男方家庭的接受度與男方如何跟家人溝通的,

小弟身邊也有朋友是同居生子,滿月之後再補辦喜酒的,現在也要生第二胎了,

同不同居在這現代社會是普遍現象,但不該是普遍問題,

是不是砲友,性伴侶...試問是又如何? 既非法之所不許,故轉以道德來評斷?

要以嚴厲道德標準來衡量現今社會現象,那要批判的問題著實多如牛毛,

故僅就樓主所述現象來看,感覺上已不單是男女雙方相處問題,而已牽涉其他家人的意見

若婚前如此,婚後相處交集面更多則可能摩擦更多

edywang wrote:
今年1月跟男友吵架,...(恕刪)


針對她罵妳~難道你們只是性伴侶,炮友嗎?
我只能說:誰要妳要在他家住.........
對方父母見你們沒結婚整天溺在一個房間~
要我也會覺得到底是????????真的要在一起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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