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樓主妳到底要甚麼??
1.去法院告男方老母, 然後法官馬上說原告真得是太有理了, 立刻判被告賠原告100萬, 並刊登四大報頭條道歉啟事,然後男方老母哭著跪下向你道歉, 請求你一定要原諒他? 並逼著他兒子跟你復合, 必且一切聽你的??
2. 或者是, 你其實還忘不了男方, 心裡雖然很氣, 但內心深處還是偷偷希望他回來找你??
你要什麼? 自己要很誠實地, 先想清楚.
但不管怎樣, lesson learned:
1. 婚前絕對不要到男方家同居, (除非男方自己住外面).
2. 男方父母對你有意見, 那是男方要解決, 而不是讓你直接被炮.
3. 好強, 我執其實都是跟自己過不去.
4. 不妨多去教會, 找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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