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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這樣是否很現實??

對話的部分,我來整理一下我從樓主文裡感覺到的好了


男方早已知道女方上司有意追求女方

女方某次在男方身邊遇到上司(追求者)來電,不確定要不要接,男方看到後表示要女方接

女方接起後交給男方跟上司(追求者)說明自己有男朋友

男生:你一直找XX是怎樣?你不知道她有男朋友喔?你這是什麼意思?有什麼話要講?
追求者:喔!嗯!賀!哇摘!嗯!賀!先這樣~~(一直裝傻,一副反正氣炸的是別人的樣子)

上司(追求者)給了男方軟釘子碰,男方只好再將電話交還給女方

女方再跟上司(追求者)講了一小段(總共不超過三分鐘)

男方吃軟釘子已經心有不甘,又看到女方很自然的繼續跟對方通電話

於是通完話後雙方又吵了一架......

然後三個星期內又在下班時間接了近10次上司(追求者)的電話.....

於是雙方吵不完..... 男方堅持有曖昧,女方堅持自己一定沒有錯.....


--
樓主.... 有要更正的嗎??
"無關"的意思是指版主心裡想什麼 我不知道 我純粹認為接電話那件事根本不重要
所以說啊 你講"兩回事" 也不太對
反正版主她有權利用她自己的模式去應對(畢竟是她自己的生活)
如果男方無法接受 表示兩人不適合 分了也好

如果一對情侶 總是有一方要戰戰兢兢的去探究對方交友狀態
我覺得太累了
自己累 也會讓對方覺得累
應該把焦點放在兩人相處上
兩人感情佳 自然會為了對方感受而配合對方一些
若感情不佳 要對方改變來配合自己 簡直緣木求魚

所以說啊
經營兩人感情才是王道
管對方有無跟異性曖昧 真的會管不完




mravip wrote:
原來真的是無關啊...
我也認為這觀念沒問題,會回只是覺得和這版的問題是兩回事而已.....

.mini600902 wrote:
至於你以下說的接電話...
不好意思 我先前說的觀念完全跟版主在這版說的無關
那只是我的感想 認為版主縱使想跟異性來往'交朋友
這也沒什麼啊...(恕刪)


版主
你該不會想回頭吧
來版上問你是否很現實 是希望網友說是
然後當男友回頭時 你接受復合嗎

感情的事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當你有疑慮時
表示你跟男友確實是不適合的
你或許會說對方可能以後會變
但這只是你自己在自我欺騙
不過人生要如何過才沒有後悔(不知你是否未來會認為後悔跟他分)
很難說
如果你不想有遺憾
大可回頭
縱使結果很爛
至少你到時就可以徹底死心
就可以完全"放下"了






1.很明顯 你沒有做到互信互愛 卻硬是要把互信互愛掛在嘴邊

2.你不如就老實大方承認你還是想要追求者或是上司給的好處來的直接一點
或是乾脆坦白上司如果不追你之後
公司所有一切事情都公事公辦的時候你會因為抗壓性不足而辭職
那我就認同你所說的"但我沒有超能力能喝西北風就能活命"


3.既然覺得是大問題 卻還是苦撐到論及婚嫁了不是嗎?
那代表那根本不算是大問題 那不過只是你護航自己的說詞罷了
有因才有果 何來倒果為因?

4.你不要忘了你周遭朋友或男朋友並不是你專屬的十項全能的工具人
手機不是在門市買的 那門號呢? 完全沒跟通訊行接觸過?
文章中提到你想設黑名單卻遲遲不做為
那代表那只是你護航自己用的空頭支票
不過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您的觀點認知是身邊的人都有義務要替你處理手機問題
今天真是開眼界了

5.你只說了不到75萬 但你卻沒有說出實際要求數字
實際金額接近75萬是合理推測

隨便算一下就知道投資報酬率了
原PO能動用金額從"手邊也存有百來萬"來推測存款金額至少100
原PO前男友房子一大一小 小的金額從"(已繳不到150,餘250)" 推測房價400
大間的就先推算為1000吧
即使後來負擔不起房貸也可轉賣
在台灣的環境房地產長遠來看幾乎都是只漲不跌
顧推算小倆口資產擁有1500

結婚後如果沒有額外去申請財產分開的話
算是夫妻財產共有
也就是說你不過投資了75萬聘金
就能夠擁有750萬的資產
淨利可達675萬

分手後雖然口口聲聲說男方苦苦哀求打來要求復合
男方開出條件是婚後開銷一切你說了算 小房子登記你名字
雖然口中口口聲聲說著"老娘不爽嫁了"
而你在卻還是持續跟前男友保持聯絡並且上網發文
問的不是如何斷絕聯絡與展開新生活 而是問自己現不現實
合理推測你不過只是仗著前男友非常愛你
所以要等男方開出更好的條件等復合並且再次論及婚嫁

氣不過啦 wrote:
好吧,先說苦主是我,...(恕刪)


這種好女人快點放出去給其他珍惜得
男得就算了 光整天疑神疑鬼就知自己自信心極度底
結婚後不會比好相處

這是有可能的..除非前男友是笨蛋..有個供給自己生活費的現成金主..當然要追回來~

至於房子貸款未清就算做個人資產這個部分..要這樣算也是可以..但貸款先要獨立繳得出來再說~

樓主若要接受前男友的追求要三思...
mravip wrote:
到是妳特別挑兩篇說明"好男人該怎麼做"的文去感謝,還感謝他們用心爬文回覆,這意圖就很明顯,敢點妳問題的就不受歡迎是吧.... 是誰只想看自己想


謝謝您點出了這個正解,原來#78樓#79樓回覆的想法氣度,是好男人該有的,那其他的男人算是??
至少#78樓網友有花時間爬完了快八頁的文,謝謝他的用心,無傷大雅
點我問題的,我沒有不歡迎喔,我#62樓回覆有提到,不管網友說的是不是我想聽的,都歡迎繼續回文喔

氣不過啦 wrote:
謝謝您點出了這個正解,原來#78樓#79樓回覆的想法氣度,是好男人該有的,那其他的男人算是??
至少#78樓網友有花時間爬完了快八頁的文,謝謝他的用心,無傷大雅
點我問題的,我沒有不歡迎喔,我#62樓回覆有提到,不管網友說的是不是我想聽的,都歡迎繼續回文喔
...(恕刪)


PLP妳的就是 好男人 .

其他大大說出事實 , 直指妳的觀念是問題的核心 . 然後妳就開大絕 .

真是有意思 + 好笑 .

看來 , 古訓 : 忠言逆耳 , 良藥苦口 . 說的一點都沒錯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會編故事的網友,謝謝你們的創意。但那不是事實喔

mravip wrote:
對話的部分,我來整理...(恕刪)

事實上,男方宣示主權失敗那次,是男生用他自己的電話打給追求者,我完全沒插手或接過來聽喔

mini600902 wrote:
版主
你該不會想回頭...(恕刪)

謝謝關心我是否要回頭。我沒有要回頭喔,只是碰上這種事,總覺得是要學到些什麼才值得吧。了解現在男女生的想法,才能避免日後自傷傷人囉~~

選我正解 wrote:
1.很明顯 你沒有做...(恕刪)

1.先失去互信的是男生,接下來失去互愛能力,很正常。現在您想把焦點又轉到"互信互愛"這裡??
2.看來您是不懂#68樓網友的回覆。要不是您硬凹,那就是我要開始相信回文中所提到的國文造詣能力問題了
3.發現到問題到論及婚嫁,我並沒有苦撐喔,只是不斷扣男生的分,到最後分手而己
4.門號用了十幾年,我原po就提到了。拿到手機到中華電信櫃台換小sim卡,就這樣,沒找通訊行櫃員喔
誰說我"有時間"想設黑名單了?誰說我覺得身邊的人都有義務幫我處理手機問題了?
從頭到尾都是人的問題,不是手機的問題。您再執著於這個問題,真的沒人回答得了你
5.您的合理推測,並不是我的實際要求數字。所以您的推測,對我來說並不合理

選我正解 wrote:
大間的就先推算為1000吧
即使後來負擔不起房貸也可轉賣
在台灣的環境房地產長遠來看幾乎都是只漲不跌

您太看得起大間房的價值了
要是他負擔不起房貸願意轉賣,今天他就不會跟我伸手借錢,我也沒有機會發文了。不懂?先去爬完文再回文吧
您鐵口直斷台灣房地產只漲不跌,請問房地產未來漲跌是您說了算嗎?這麼看好房地產,有沒有壓全部身家了?

選我正解 wrote:
結婚後如果沒有額外去申請財產分開的話
算是夫妻財產共有
也就是說你不過投資了75萬聘金
就能夠擁有750萬的資產
淨利可達675萬

這麼好賺,那我把男生介紹給您的親朋好友吧!我投資75萬聘金,事成後收回本金75+淨利25=100就好,剩下650萬就給您身邊的人去賺吧


選我正解 wrote:
而你在卻還是持續跟前男友保持聯絡並且上網發文
問的不是如何斷絕聯絡與展開新生活 而是問自己現不現實
合理推測你不過只是仗著前男友非常愛你
所以要等男方開出更好的條件等復合並且再次論及婚嫁

誰說我跟前男友保持聯絡了??如何斷絕聯絡與展開新生活這部份,我非常清楚該怎麼做,而且做得非常好
您的合理推測真的與事實相符嗎??別人有沒有等著復合,等著論及婚嫁,都您說了算啊
jiuanwenbaobai wrote:
PLP妳的就是 好男...(恕刪)

#78樓#79樓是不是好男人,不是我說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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