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n5 wrote:經過一番峰迴路轉和蠢事連發後要到連絡方式,不過對方已經有女友了→看到照片故事在現實中應該這樣結束了over跟年輕美眉搶男生是太徒勞無功的也沒臉這樣做,所以就當成迷戀偶像加到偶像FB,和偶像交朋友的感覺吧嗯,現實果然是殘酷的...(恕刪) 喂, ?我是說 妳的 ? 給大家一個徹底的結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