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就分 講爛藉口的真的很沒種,硬要這樣講 我168 我前前前女友173踩個高跟鞋,天龍跟地虎。我前前女友169踩個高跟鞋 姐姐帶弟弟,我前女友164踩個高跟鞋 我眼睛不能平視。但是 這又算什麼? 根本就沒再看這個的,如果他那5x歲的老媽真的對於你的身高很嫌棄,算了吧,就算你嫁給他了,一年娘家就過年一次,你也是超痛苦啦。這些人幼稚的要死。分手理由都不能聽,就跟離職原因一樣啦,說多瞎有多瞎,執著在那個當下的藉口 妳會走出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