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rgod wrote:
姪女 : 恩,那這樣的話,我前男友真的比不上你
我說 : (心中OS 我快無言了)妳千萬別拿他跟我比,我對妳,就只是比你大一點的長輩而已
...(恕刪)
噗~對不起~我快笑翻了~~~~

-----------------以下很嚴肅-------------------
妳姪女確實有戀父情結
不過這還有機會導正,至少等心理成熟後
就比較不會有那所謂的崇拜心理
至於對那男的
告到底~這男的根本是變態

motorgod wrote:
是,我有寫出法條,但姪女目前未滿16歲
geniusx還是不懂,我完全同意年齡差距不是問題
問題是當下彼此的年齡,我開文中不也有明白的說嗎?
如果是25 VS 45,我想沒幾位會反對吧!當然我也不會反對
你所面臨的狀況當下雙方各是多大年紀呢?可以說明嗎?
小弟與女王相差七歲,但至少是在小弟23歲時開始的,也沒人反對
如果不是選擇溝通,基本上也沒有管教的權利,畢竟我只是她小叔
也不會昨晚開了快兩百公里的車,去找她談那麼久
geniusx wrote:
motorgod還是不懂,你有很大的因素在於男方的年紀,並不是女方年紀小,那種好像幼齒小妹妹被染指的感覺,大部分人都會這樣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