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巧兒 wrote:
都懷孕了還刁難什麼?
真的也很莫名..
要拿小孩逼分手嗎?
奇怪的女方爸媽.....(恕刪)
講難聽一點的,對方根本不管樓主有錢沒錢,反正就是要實拿20萬,餅錢你出,黃金還指定2兩(這點最有玄機,有就好還2兩,聽起來就怪),這肯定是結完以後對方父母會給你收下的,他才不會管您那麼多,千萬不要去借錢或租,不然到時候您肯定爆掉。
結婚開心事,不需要弄的這麼複雜,量力而為,去借錢就是超出自己能力,錢來錢去的,是在做交易喔,對方父母會替女兒想的話,就不會太刁,不然都不怕以後自己女兒嫁過去會不會也被刁?還是他們根本不在乎,在乎的只是麥克麥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