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000lai wrote:
--->--->女兒養這麼大,岳母一路辛苦的很,把女兒交給你,你跪個100次,都還不夠哩,就這樣一件事,你就忍不住,你怎當人家女婿,趕快買個東西賠罪.
那請問你,我父母就不是人嗎?他們死好活該就得莫名的受委曲嗎?
還是你要來替我女友媽媽來賠罪呢?
再說我也當下也沒有翻臉啊,我為何要賠罪?
--->這是基本要答應的,你怎可以說不呢!總要讓父母或岳母來你家有得住吧!何況女人,東西多,可以租個便宜的公寓不就好!
所以說,你做事都不用規劃的囉,就算是雙薪家庭,那一個不是在買房前想方法多存點錢,
你的另一半拚命花錢,再來嫌你錢不夠買房,你也是吞下來認為是自己的不是嗎?
若是我配服你的肚量
--->她的要求不算過份,我若是女人,你這樣,我也不想嫁給你!
若不想嫁,當初何必走那麼久呢?且我的狀況在認識的3個月內都跟他說了,所以你意思是若你是女人,也單純來玩弄別人的感情的囉!
她跟我年紀差不多,你怎不反過來說,我肯娶她,她就該偷笑了,
...(恕刪)
樓主自己都有這想法了!就照自己想法做不就好了

你父母逼婚事一時的,可是結婚可能是一輩子的,我覺得樓主想法很對!
夫妻無法同患難會很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