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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男人讓你走了2.25km妳們會怎樣?

我之前有的女友 超屌!

我在上班的地方(餐廳)撿到之前愛慕女生的皮夾
當我要撥電話通知她時 卻發現電話簿裡
那之前愛慕女生的電話 早就被我女友刪除
我試著問其他朋友 找到電話 就只是為了通知來取皮夾而已

而我呢 很簡單的覺得 電話留著 說不定以後有事可以聯絡之類
但為了怕女友生氣 於是我打了諧音明子
結果被我女友發現...他問我 這是誰 我裝傻 說新同事...
其實我那女友 早就把電話被起來了
然後 原本浪漫的海邊約會 就...在他的怒吼中( 你為了她騙我!!! ) 結束了....

我女友就從海邊 用走的回家 我就乖乖的牽著機車陪她走 還沿路道歉耶....

這段路程呢 騎車都要半小時了 何況用走的...當年我們都才17歲
然後呢 回到家 她腳起水泡 我還要幫她呼呼
如果不是妳"眼光太太太好了"
不然就是妳愛吃又愛嫌

試著去想想,如果今天因為這樣妳出了什麼事
他拿什麼賠妳的家人?
他會陪在妳身邊一輩子嗎?
千萬不要分手
你們太適合了
你只是備胎之一
不要讓這種男人在流落出來了
下次挑戰10公里再上來抱怨阿~~
加油~~
真的不容易找到這麼適合的一對阿~~~
才2.多
當兵每天被人逼的跑3k,5k的才讓人生氣..

來亂的..
老實說...沒人逼妳...



只能看自己是否真的是非他不可.
2.25km~真的不遠

請當做健身運動

走完可以多吃2碗
第二印象

一BarBiE一 wrote:
本來要去吃東西的,結...(恕刪)


小意思,上一次我從坪林走到新店捷運站,賭氣的結果就是走了快要6小時。

angela000217 wrote:
小意思,上一次我從坪...(恕刪)


...太神了
膜拜
好像很多女生喜歡做這種事耶

不過其實都在走路當中就後悔了

穿高跟鞋+腳底有雞眼+心臟不好+提好重的原文書+餓肚子

真的2.25公里走起來快死了
過來人的經驗是
要自己清醒才有用,別人怎麼說怎麼罵通通是沒用的…
就算對方的行為說詞再怎麼誇張,還是會為他找理由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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